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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陽,爲城區改造而進行的拆遷仍在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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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被強拆前的樓房。朱正亮特意拍下照片作爲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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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亮的兒子已經輟學。朱家現在靠他做幫工的收入生活 |
“不上訪怎麼辦”
朱家人認爲自焚是迫不得已
9月18日,青陽縣全城停電。據瞭解,這是青陽爲迎接即將到來的國慶黃金週在進行供電網絡調試。
朱仁杰買來幾支蠟燭。燭光中,他呆坐在桌旁。他的79歲的外婆就着燭光煮飯。
剛剛下過雨的夜晚,空氣潮溼悶熱。三天前,9月15日早晨,朱仁杰的父親朱正亮和母親吳春娥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朱正亮把汽油澆在身上,然後點燃。
朱仁杰和外婆住在一幢樓房裏,水泥樓梯還沒有裝護欄,一些窗戶上沒有玻璃,用報紙糊着。朱仁杰說,作爲拆遷後的過渡房,政府指定他們住在這幢樓裏。
房間很亂,貼着封條的傢俱胡亂擺放着。朱仁杰介紹說,他們全家是在2002年元月11日那天被強制搬到這裏的,他們剛剛住了幾個月的新樓房被推平。從那天起,他的父母就走上了上訪之路,直至發生自焚的慘劇。
朱仁杰對強制拆遷的情景記憶猶新。“早上8點來鍾,我父親一早出門做事去了,就我和媽媽在家。這時,一下來了100多人,門外還停着推土機。我看到縣裏的領導也在場,還有穿制服、戴大蓋帽的人。他們什麼話也不說,就把我和媽媽往門外拖。媽媽哭着不願出門,那幾個人就使勁拖,拖了100多米,我媽媽身上都是血。”
按朱仁杰的說法,執行強制拆遷的人只是草草地搬出了一些大件傢俱,就開動推土機推平了他家新蓋的樓房。“我父親回來看到房子全平了,一個勁兒地用頭撞牆,說不想活了。”
朱家的幾位親戚則向記者證實,這幢耗資10萬餘元的樓房花掉了朱正亮一家所有的積蓄,還借了錢。這房子是全家人的希望,一下子就被推平了。
朱仁杰說,建房時的辛苦和快樂是難以名狀的。由於自家地勢高,不方便運石料,爲省錢,一家人自己挑沙挑石,每天凌晨3點鐘就開始挑。房子建好後,又進行了內部裝潢,“跟賓館裏一樣,看着就讓人高興”。
接到縣裏的限期強制拆遷通知後,朱仁杰借了部攝像機,錄下了當時新房的情景。他說,這就是證據,誰也否認不了。
對於父母上訪的經過,朱仁杰只是大略瞭解一些,“父母上訪肯定是對的,那些人逼得我們沒辦法,不上訪怎麼辦呢?”
朱仁杰說,他父母曾在一年中8次到省會合肥上訪,到池州市和青陽縣的上訪次數,多得數不過來了。
當地政府確實一直在和他家商談拆遷補償的辦法,但總是談不攏。朱仁杰說:“政府曾提出給幾塊地皮讓我們挑,可他給的地皮要麼見不到陽光,要麼原來是墳地,誰願意要這樣的地呢?我們提出的要求,政府又不同意。”
作爲家中的獨子,20歲的朱仁杰顯出一副少年老成的樣子。朱的表姐說,去年房子被推平後,正在讀高中的朱仁杰就不上學了,要沒有那檔子事,朱仁杰現在還應該坐在課堂裏。
輟學後,朱仁杰在一家加工鋁合金門窗的個體作坊裏做工。朱仁杰說,他現在一個月可以掙五六百元,現在全家人就靠着這筆錢生活。
按朱家親屬們的說法,朱正亮有一手木匠活,最早在傢俱廠工作,傢俱廠倒閉後,他就打小工掙錢,再加上吳春娥幫人打零工的收入,兩人一個月能掙近千元。然而現在,朱家已成爲城西村最窮困的家庭之一。
對於媒體上的報道,朱家人表現了異乎尋常的關注。一家媒體報道了朱正亮夫婦曾被治安拘留的事,說朱家夫婦於去年7月2日邀集親屬到朱家原房屋所在的施工現場阻撓施工,砸壞公物,並毆打和咬傷執勤公安。青陽縣公安部門以妨礙公務對朱正亮和吳春娥分別給予15天和25天的治安拘留。
“實際情況是,公安局的人把我媽的左手腕都打斷了,我小姨就說了一句‘政府就這麼對待老百姓嗎”?也被拘留了15天。還有我的三姨丈,因爲去了現場,就被罰3天不許蹬人力三輪車。”朱仁杰說。
與記者交談過程中,朱仁杰接到了一個電話,“我母親打來的”。
徵得同意,記者與朱仁杰的母親吳春娥在電話中進行了簡短交談。吳春娥說,她一直被青陽縣趕赴北京的兩位女幹部看管着,她多次要求與丈夫見面,均被拒絕。她上廁所也有人跟着。現在兩位女幹部出門買東西,她纔有機會往家裏打電話。
吳春娥說,她跟丈夫到天安門,並不知道丈夫會自焚,也不知道丈夫從哪裏弄到的汽油。當時她急忙阻攔丈夫,但朱正亮把她推開,點着了火。
吳春娥說,朱正亮身上的火被撲滅並被帶離時,只對她說了一句話,“照顧好兒子”。
記者把電話遞給朱仁杰,但他沒說幾句話,電話裏傳來了一聲驚叫,然後電話斷了。“看管她的人回來了。”朱仁杰說。
“這老實人怎麼做得出”
朱的前科並不影響坊間對他的同情
朱正亮到北京自焚,這個消息就像一枚重磅炸彈,在青陽縣掀起了軒然大波,成爲街談巷議的話題。蹬人力三輪車的車伕都會很神祕地對你說,知道嗎,青陽出大新聞了,青陽人跑到北京去自焚了。
一些熟悉朱的羣衆則感到震驚:這個老實得有點窩囊的人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
據介紹,朱正亮身高不足1.60米,體重不到50公斤,很瘦小。據有關媒體報道,朱正亮在1987年曾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知道底細的人常把朱被判刑當作笑料來談。按民間的說法,平素老實巴交的朱在一次酒後突然把自家牆壁挖開一個小洞,鑽到鄰居家,欲對一女鄰居施暴,未遂。因爲朱挖的那個洞實在太小,只有他自己能鑽過去,所以公安機關很快就將目標鎖定了他,沒費什麼力氣就破了案。
一些羣衆對朱正亮表示同情。朱正亮在城西村時的老鄰居、一位朱姓老太說:“朱正亮是老實人,不是被逼得沒辦法,誰會拿自己的命去討說法?”
“你政府就是強制拆遷,怎麼也得讓人家過完春節再說吧,過年的時候好好說說,沒準兒就成了,你這麼一搞,人家連年也過不好,能不去告你?”有的羣衆說。
與朱家同時被要求拆遷的另外27戶人家,都已安置妥當,其中10戶搬進了新建住宅樓。一位40多歲的男子說,他家當時拆遷時政府補了4萬餘元,買新房按每平方米600多元算,他花了6萬餘元。“自己掏了2萬多塊。怎麼說呢,住上新房了,原來的房子比較舊,而且環境很亂,現在感覺還可以。”
“什麼叫滿意呢,我感覺他補償費給得低,可他就給那麼多,不接受也得接受。上哪兒說理去?”另一位拆遷戶表達了對補償費的不滿。
“我們對他仁至義盡”
青陽政府始終覺得朱的要求太過分
朱正亮自焚事件發生後,青陽縣委、縣政府向上級機關打了專題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是:朱正亮擅自赴京是個人行爲,他提出的個人安置願望純屬無理要求,政府對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應爲其承擔責任。
“我們對朱正亮所做的工作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要說原因,主要是他的要求太過分。”青陽縣建設局一位幹部說。按這位幹部的說法,自從朱正亮被列入舊城改造拆遷範圍後,拆遷方先後6次上門做朱的工作,並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做了諸多讓步,但朱一直不滿意。
按青陽縣提供的《關於朱正亮在京自焚事件專題報告》中所述,朱正亮的原房屋住址爲縣城臨城南路東側臨西新村93號(屬蓉城鎮城西村第八村民組),1998年經申報,經規劃部門批准,建成主體二層的平頂磚混結構住宅樓,建築面積包括附屬房屋在內共269.44平方米,其中臨時建築18.03平方米。
《報告》中說,2001年1月開始,青陽縣對城西村一帶進行舊城改造,包括朱正亮在內的28戶人家列入拆遷範圍。27戶人家相繼簽訂拆遷協議,並相繼搬遷完畢,唯有朱正亮一家拒不與拆遷方簽訂協議,提出不符規定的過高要求。而朱正亮的要求主要是:在其原宅基地上由其自拆自建;或拆底層返還底層,拆二層返還二層,1比1實行產權調換;或在國、省道旁建房或建門面房。
“其實他的目的就是要門面房。”青陽縣一位瞭解情況的幹部說。“我們這裏離九華山就20多公里,正在建生態旅遊城市,現在旅遊這麼火,誰都知道門面房的好處,可你原來的房子又不是門面房,你不符合政策規定,怎麼能給呢?”
根據《報告》所述,拆遷方自2001年7月起,多次向朱正亮做工作,並提出了多項安置方案,但朱正亮仍認爲達不到要求。由於朱正亮的拒不拆遷,影響了該地段的規劃實施,對此,縣建設局於2002年1月11日向朱正亮發出了《限期拆遷通知書》,要求朱正亮必須在2002年1月18日前將房屋搬遷拆除完畢,逾期則實行強制拆遷。但朱正亮並未按要求自行搬遷,爲此,縣建設局會同公安、司法等部門於2002年1月22日對其房屋實行強制拆遷。未拆遷之前,由房屋評估機構對朱正亮的房屋進行了評估,評估價爲83949.67元(不含無償安置宅基地),摺合每平方米補償價爲312元,高出當時農戶自建房造價近百元。
“當時正是考慮到朱正亮的房子是剛建不久的新房,我們給他的補償價也是政策規定裏最高的,要知道,現在自建房屋,包工包料的話,每平方米200多元也夠了。按我們給他的補償,他再建一座相同標準的新房,綽綽有餘。”青陽縣徵遷安置公司的羅正經理說。
青陽縣信訪局局長吳加根是去年8月從縣司法局調任的。“最多的時候,我們一天接待了他們夫婦6次。”吳加根說,僅今年以來,青陽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正式、非正式場所討論、研究朱正亮上訪案已達到了數十次。
“今年中秋節晚上,我們還到他家去看他們,並告訴他們縣裏的主要領導準備在下週約見他們,他們有什麼意見和要求還可以在會上向領導提。他們當場表示接受,還說感謝縣裏的關心。可才過了兩天,他們就擅自去了北京。我到現在都不明白他們的態度爲什麼變得這麼快。”
據瞭解,朱正亮自焚事件發生後,青陽縣委、縣政府立即成立了“9·15”事件處理領導組,要求在做好安撫及善後穩定工作的同時,繼續做好朱正亮及其家屬的思想工作,勸其依法依規安置,早日安居樂業。
9月17日,池州市召開全市黨員領導幹部會議。池州市委書記何閩旭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真正樹立起羣衆利益無小事的根本宗旨,帶着深厚的感情來對待羣衆的來信來訪,設身處地地來想羣衆反映的問題,幫助他們解決問題,真正做到以誠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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