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大走私柴油案連審一月
84名被告人在廣州中院受審,“珠三角油王”鄭洪鈞等36人今日首批過堂
從今天上午開始,廣州中院將用一個月的時間審理被稱爲“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最大走私柴油案”的鄭洪鈞集團走私柴油案。該案牽涉84名被告人,涉嫌 走私柴油54萬噸、食用油1萬多噸,涉案金額高達14億元,偷逃稅款3.5億元。因涉案人員衆多,該案將分成6宗案件陸續審理一個月。今天將有包括頭號被告人鄭洪鈞在內的36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偵查
走私集團供運儲銷“一條龍”
據廣州海關緝私局偵查,這個全國罕見的特大走私集團首犯鄭洪鈞是番禺人,在他手下有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供、運、儲、銷一條龍作業的龐大走私犯罪集團。
該走私集團共有走私船隻80多艘,還擁有存儲量巨大的專用油庫,一般每天平均走私柴油1至2次,每次走私柴油幾十噸,走私範圍涉及番禺、珠海、中山、東莞、順德、香港等幾乎整個珠江三角洲水域。
據瞭解,鄭洪鈞走私犯罪集團多達數百人,呈明顯的“金字塔”形特徵。高居塔頂的鄭洪鈞作爲首腦人物,號稱“珠三角油王”,負責整個集團走私的各項操控工作。塔頂下面主要由鄭的各種親戚構成:鄭的大哥、二哥、表弟、岳父、小舅分別負責組織貨源、發貨、付款、運輸、銷售以及走私柴油的存儲等。
該集團走私各環節由專人負責,環環相扣,形成了供、運、儲、銷一條龍的、組織嚴密的家族式集團走私網絡。鄭氏家族還通過合資、參股、疏通關係、提供信息等方式與中山、番禺等地5個相對獨立的走私團伙合作走私。
指控
用養殖公司船走私香港油起家
廣州市檢察院指控,1998年下半年,鄭洪鈞與被告人鄭金寧密謀利用其承包經營的番禺新寶發水產養殖有限公司的船隻來往香港之際,走私柴油(香港地區專用的添加紅色染色劑的免稅柴油,俗稱紅油)回番禺銷售牟利。
經前期走私柴油成功後,鄭洪鈞、鄭金寧指使被告人鄭金強專門負責與香港青山合記有限公司、義利有限公司、永華油船公司聯繫購買柴油貨源;被告人麥惠芳負責記錄走私柴油數量、收取油款和與香港油公司聯繫貨源、對外付匯、給船員發工資。他們又先後糾合被告人鍾淦輝、樑全根、黃秋漢和何建銘、李偉雄、吳鬆輝(均另案處理)等人,購買或租用船隻,僱請船員和專門在海上監視執法人員的行動情況並隨時向走私分子彙報的人員,利用來往港澳小型船舶、漁船、“三無”船舶等船隻,從香港沙洲水域偷運柴油入境到番禺、中山、東莞等地,從而大肆進行走私活動,牟取暴利。
被告
走私油買主也涉嫌犯罪
今天和鄭洪鈞等一起出庭受審的36名被告人之中,還有兩名從鄭洪鈞走私集團手中買走私油的油商,他們分別是樑偉勤和郭明生。
1999年到2002年,樑偉勤在明知鄭洪鈞、鄭金寧、麥惠芳的柴油是從香港直接走私回來的情況下,利用自己經營的加油站,直接向鄭洪鈞、鄭金寧收購其走私回番禺的柴油61846.409噸後,全部在番禺等地銷售。
郭明生也是在明知鄭洪鈞、鄭金寧、麥惠芳、鍾淦輝的柴油是從香港直接走私回來的情況下,利用自己經營的番禺區靈山生記加油船,指使盧意深、孔祥勝(均另案處理)駕駛“粵番禺油5007”船等5艘船隻,在番禺沙灣水道等地點收購被告人鄭洪鈞從香港運回番禺水域的柴油,進行銷售牟利。
經查實,從1999年4月到2002年9月,郭明生共收購被告人鄭洪鈞等人走私回來的柴油9162噸。
本案術語
“蟻王”
鄭洪鈞號稱“蟻王”,綽號“阿七”,38歲,父母均是普通漁民;初中畢業後待業在家,後在鎮上稅務所做了8年臨時代徵員,1989年底替一香港老闆打理水產養殖場,時常開着“新寶發002”等船販運魚走私到香港。有一次,賣完魚蝦回來後,有人向他購買船上餘下的“紅油”,他突然意識到,走私油比走私魚好賺多了。從此,鄭洪鈞開始了他的“螞蟻”生涯。“生意”越做越大,一個人單幹發展到一個集團,逐漸成爲活躍於珠江口水域的柴油走私大王。
“螞蟻搬家”
“螞蟻搬家”是一種特殊的走私方式。“螞蟻”指少量、多批次方式進行走私的不法分子,其走私方式類似“螞蟻搬家”。這種化整爲零的方法正是走私分子的狡猾之處。按照《刑法》規定,走私犯罪起刑點爲偷逃稅款5萬元人民幣,一位海關官員說:“以此計算,走私‘紅油’必須達到80多噸才能構成走私犯罪,否則只能行政處罰。”因此,“螞蟻”們每次走私數量少則七八噸,多則六七十噸,絕不超過警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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