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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被帶往作案現場
殺雞工為弄酒錢殘殺三小姐沙河口區警方連續蹲坑27天終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孫某嗜酒如命,一天三頓頓頓缺不了酒。可他的工作賺錢不多,幫朋友殺雞賺的錢連買瓶像樣的酒都挺難。為了弄酒錢,孫某竟操刀一連殘殺了三名陪舞小姐,並搶走其錢財。
沙河口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刑警們在案件幾乎沒有線索的情況下,組織全體偵查員輪班在舞廳裡『相面』,經過27天的艱苦蹲守,殺人狂魔孫某終於落網。
黃林林罪案現場只有半盒『吉慶』
2003年8月19日中午,劉梅的丈夫回家吃午飯。他剛打開防盜門,一股血腥味撲鼻而來,他捂著鼻子進屋一看,妻子劉梅赤身裸體倒在床上,渾身是血,已經斷氣。他又跌跌撞撞地跑到另一間屋,見妻子的女伴張薇也倒在血泊中身亡,差點昏過去的劉梅丈夫恢復理智後,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區刑警迅速趕到現場,並請刑偵支隊刑事技術專家進行現場勘察。經查,兩名死者均系陪舞小姐,劉梅的頸部有勒痕,身體的要害部位被捅了十多刀,身上留有精液;張薇也被捅了十多刀。被害人的手機、少量金銀首飾被洗劫,凶手在現場留下半盒吉慶煙。從殺人手法看,凶手十分殘忍而且身強體壯,從對作案現場痕跡處理上看,凶手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警方立即開始了地毯式的排查工作,三個多月過去了,排查了數百名男子,竟沒找出一點嫌疑人的線索。在排查中,警方曾找到一名叫蔣雪的陪舞小姐了解情況,蔣雪同兩名被害人在同一家舞廳跳舞。民警記得問完話後還囑咐她千萬不能領男子回家。然而,2003年11月末,蔣雪的屍體在家裡被人發現。經法醫鑒定,蔣雪的死亡時間是11月26日,現場除了嫌疑人的精液外什麼線索也沒有留下。經過勘查認定,兩起案件是一人所為。
罪犯的氣焰十分囂張,刑警們下決心要偵破此案。但破案線索實在是太少了,民警們只知道罪犯可能是個中年男子,身高大約在1.8米左右,愛抽『吉慶』牌香煙。
『我是殺雞的』
三個被害人都是沙河口區大眾舞廳裡的陪舞小姐,罪犯很有可能還會到舞廳裡尋找目標(陪舞女)。刑警決定『守株待兔』,就在舞廳裡蹲坑守候,不抓住殺人狂魔,絕不收兵。刑警們穿著保安服裝,從舞廳開張到關門,在售票口窗口附近,對前來買票的男舞客一一過目。從去年12月3日開始,二十多天過去,偵查員們審查了十多名可疑的男舞客,但都被他們排除了嫌疑。
孫海寧、孫海濤是沙河口區刑偵大隊重案二中隊兩名年輕的偵查員,2003年12月29日上午,兩人在殺人狂魔可能會去的那家大眾舞廳當班蹲守。上午10時許,一個高個男子踏進了舞廳大門,對視中兩位刑警覺得此人目露凶光,十分可疑。這名男子拿著舞票,剛要走進舞池,孫海寧在他肩上輕輕地拍了一下說道:『朋友,請跟我們到保安室走一趟。』男子有點發慌:『我買票了,到保安室去乾什麼?』『有點事了解一下,去了你就知道了。』
在保安室裡,孫海寧問道:『你是乾什麼的?』『殺雞的。』男子隨口答道。孫海寧自己點了一支煙,又隨手遞了一支給男子,問道:『你抽什麼煙?』男子受寵若驚:『我抽吉慶煙。』殺人狂魔抽的就是吉慶煙,孫海濤心中一驚,伸出手說:『這位哥,能抽一支你的吉慶煙嗎?』男子不知有詐,又想討好『保安』,就把半盒吉慶煙掏了出來。孫海寧又問了一句:『你身上帶刀了嗎?』聽到這話,男子有點哆嗦,他兩眼緊盯著孫海寧,左手慢慢地向後移動。孫海濤見狀搶先一步,將男子後屁股兜裡的尖刀抽了出來。
這是一把帶齒的折疊刀,是絕對禁止帶入公共場所的管制刀具。兩位刑警隨即將這名孫姓男子帶回刑偵大隊審查。
DNA鎖定嫌犯
在審查中,孫某爽快地說:『在公共場所攜帶管制刀具,我知道錯了,你們拘留我吧。』技術人員通過儀器觀察到刀刃上有淡淡的人血血跡。從孫某身上抽出血樣進行DNA檢測,其結果與現場留下的精液DNA一致!
鐵證如山!孫某再也找不出狡辯的理由了,自偵查員從他身上采血樣,他就開始冒虛汗,乞求地問審訊他的偵查員能不能給他弄點酒喝?偵查員笑著告訴他,審訊中的嫌疑人不能喝酒。孫某又問能不能給支煙抽?偵查員給他點了一支煙,他猛勁吸幾口,吐出濃濃的煙霧:『我交待,那三個舞女都是我殺的!』
孫某今年35歲,吉林省舒蘭人,他特別喜歡喝酒,也特別能喝酒,正常情況下他每天要喝三頓酒。孫某孤身一人,來大連以打零工為生,後來找了一份幫朋友在農貿市場殺雞的活。錢越來越不好賺,可酒量卻減不下來,酒錢頻頻告急。怎麼辦?他想到了搶。思前想後,他覺得搶陪舞女最安全,可以在陪舞女的家中神不知鬼不覺地情況下『結束戰斗』。
2003年8月16日,他來到沙河口區某大眾舞廳尋找目標,見劉梅挺熱情的,便花了10元錢請她跳舞,之後他記下了劉梅的手機號碼。8月19日,孫某在五四花園用一部公用電話給劉梅打手機。『劉妹妹,我想去你家敘敘舊可不可以?』劉梅知道他登門想乾什麼,便主動跟他談起價錢來,還告訴他到她家坐哪路車,到站後怎麼走。
孫某准備好尖刀和膠帶紙,如約來到劉梅家。兩人寬衣解帶,很快就要進入主題,劉梅說:『小點聲,隔牆有耳。』孫某聽後一愣:『有什麼耳?』『我女伴在另一個房間,她知道你來做什麼,別弄出大聲。』孫某想,那屋還有一個陪舞女,正好,一塊收拾掉!孫某跟劉梅做完事後,就勢勒住她的脖子,劉梅身體軟下來後,孫某惟恐她不死,又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在她身上捅了十多刀。殺死劉梅後,孫某提著帶血的刀,直奔張薇屋裡,穿睡衣躺在床上的張薇還沒反過神來,便被突然衝進來的孫某捅了十多刀,她沒有弄清怎麼回事就做了刀下鬼。手機、項鏈也被搶走。
首次出手就要了兩個舞女的命,孫某著實有些害怕。他跑到沈陽躲了十多天,見沒什麼風聲,便竄回大連,依舊是一天三頓酒,錢不夠花了,於是他又到舞廳尋找目標,蔣雪熱情地接待了他,結果也成了犧牲品。
一個月過去了,從蔣雪身上搶到的幾百元錢已被喝光,孫某又為酒錢犯難了。2003年12月29日早,他揣著刀又來到舞廳尋找『獵物』。這一次,孫某沒有踏進舞廳,就落入恢恢法網!(文中的被害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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