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小瞧滿天飛的手機短信,發送不當、用語不敬,就可能被人告上庭;也別小覷手機短信在官司中的證明力,只要方法得當,用短信作證一樣能打贏一向舉證難的“短信騷擾”侵權案。日前,海珠區法院就審結這樣一樁案子:嚴女士被情敵發短信傷透了心,將手機裏的短信拿去公證保全後,情敵在官司中敗了陣。
遭情敵發短信傷透心
市民嚴莉女士與劉鳴原是夫妻。2001年初,嚴莉在丈夫介紹下結識了他的同學譚萍。熱情的譚萍此後與劉鳴一直互有電話往來,並且多次以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與嚴莉也保持着聯繫。
漸漸地,嚴莉發覺,已是有夫之婦的譚萍與劉鳴的關係變得曖昧起來。2003年5月6日這天,嚴莉的手機裏一下子收到了譚發來的4條短信。一條稱:“我昨天和你的家婆和老公共進晚餐,你有何感覺?”一條則說:“中午我和他又在員村吃飯,很開心,你挨盒仔飯嗎?慘!你早就傷害了他的心,懂嗎?”還有兩條,更是指摘嚴莉“留住他軀體容易,留住心難”,稱嚴是“失敗者”。4條短信就像4枚重磅炸彈,令嚴莉頓覺天崩地裂,深感受辱。
不料,3天后,嚴莉的手機又收到兩條來自譚萍的短信,內容不外乎她與“他”吃飯、買金魚開心等。5月10日、11日,嚴莉再次收到兩條同樣的短信,這兩次,譚萍更不客氣,用了“語無倫次、低級下流、出身低微、愚昧無品位”等詞彙諷刺嚴莉。
公證保全短信用作鐵證
第三者的“示威”令嚴莉痛不欲生,但她沒有因爲憤怒將短信刪除。5月16日,她到廣州市公證處對8條短信做了證據保全。然而,她與劉鳴多年的感情還是走到了盡頭,2003年7月,這對已過不惑之年的夫妻在東山區婚姻登記處辦理了協議離婚。
嚴莉不忿譚萍插足,不久後將情敵訴至法院,要求她立即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她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在答辯中,譚萍還“教導”嚴要從自身尋找婚姻失敗的原因,而不應將責任歸咎於她。不過,面對經公證的8條短信,譚萍還是承認,當中提到的“他”確實是嚴莉的前夫劉鳴。
情敵被判立即停止侵權
海珠法院審理認爲,法院認爲,譚萍用電話、發短信的方式解決3人的情感糾葛,本無不妥,但是那8條短信的內容確實帶有挖苦、侮辱嚴莉人格尊嚴、打擊嚴莉身心健康的字句,這在客觀上對嚴的身心和人格尊嚴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害。據此,法院確認譚萍的行爲對嚴莉構成的短信騷擾侵權。
不過法院也指出,譚萍雖有錯,但她的行爲對象是特定的,範圍僅涉及嚴莉,並且這種侵權行爲未對嚴造成嚴重後果。據此,法院對嚴莉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的請求沒有支持。
日前,海珠法院做出判決:譚莉須停止對嚴莉的短信(電話)騷擾行爲並以書面形式向她賠禮道歉。
注:文中當事人系採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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