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經驗引發房價憂慮
“圈地運動”一詞之所以讓很多天津購房者擔心,原因之一是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圈地運動”有着與目前天津近似的現狀。例如當時大量“三外”(外國、外地、外行業)資金的介入和本地一些房地產企業的快速成長。而目前正處於高速發展過程中的天津,幾大工程的同時啓動也要求大量的外來資金介入。這種經濟結構的近似趨向使很多人也開始擔心天津的“圈地運動”將和當初北京、上海一樣,拉昇房地產產品價格。
兩三年前,“圈地運動”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就已經轟轟烈烈。很多市中心黃金地段或城市中一些頗具發展潛力的地段大多被開發商們想盡辦法“圈”了去,雖然很多人只是以先付少部分資金的方式“佔”住開發權,但整個北京市的土地價值卻因爲這種資源快速分配而飛昇,以至於北京市的房價也在短短兩年內漲到了過去十幾年的最高水平,上海市場的情況也很相似。對於購房者來說,這些經驗就難免讓人把“圈地運動”與房價上漲聯繫起來。
●本市“圈地運動”未成氣候
與北京、上海相比,天津的“圈地運動”只是淺嘗輒止。
從事房地產行業研究多年的華博士認爲,天津的“圈地運動”規模和時間都很有限,而去年6月推出的新土地政策又使天津成爲全國第一批正式結束“圈地”的城市。
華博士表示,天津“圈地運動”的形成大約始於2001年初,去年6月即告結束。這一時期很多企業通過各種渠道獲得了低成本的土地儲備,成爲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基礎。但大部分企業不可能一次性全部付清土地金,尤其“圈地”時期,爲了同時獲得多處土地資源,開發商更不願將資金都押在一塊土地的交易上面。多數企業的應對方法是,先交納很少部分的土地預定金並簽訂出讓協議,待通過貸款或銷售等途徑充實了資金流以後,再陸續償付剩餘款項。
在廣告中提出“圈地運動大贏家”的開發企業表示,自己只是希望突出項目地段的可貴,吸引更多的購房者。而換個角度來看,購房者對“圈地”的不同理解,往往給開發企業提供了新的空間。
消費者的購買習慣往往也是“圈地”者的關注所在。很多謹慎的購房者在買房之前先要了解開發公司的實力,土地儲備規模自然也是對其實力衡量的標準之一。於是,“圈地運動”相關的宣傳往往成了開發商給購房者提供的“定心丸”。但實際上,很多未完成付款的土地並未成爲其實際儲備,也並不能代表公司實際的資金實力。
●新土地政策終止“圈地”
“圈地運動”中低價成交的土地使國家成了最直接的受害方,因此,從2002年開始,土地政策規範化進入轉折時期,2002年7月國土資源部11號令出臺後,各地都在進行土地政策的調整。在全國第一批亮相的《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則標誌着天津的“圈地運動”在全國率先鳴金收兵。
新政策對於土地交易方式和開發時限的進一步要求使開發商們已經“圈”到手的地也並不保險了。去年6月1日開始執行的《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規定,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不符合要求的土地還有可能被收回。
按照本市新的土地政策,超過出讓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動工的土地,國家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同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的土地,自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批准書頒發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土地,以及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面積佔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佔總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土地,都將被視作閒置土地,由國家統一處理。
很多公司在去年新土地政策出臺前就已經囤積了不少的土地,但市土地管理部門有關人士表示,其中很大部分土地都存在付款不全、限制時間過長等問題,而新政策恰好給這些“圈地”者增加了土地使用過程中的成本壓力。
有專業人士認爲,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特點將督促大多數開發商盡力保住手中已有土地,也就意味着其規劃、開發速度都將加快。因此,土地購置與土地開發面積的暴增則被很多人看作2004年房地產開發投資仍將保持高速增長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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