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洪本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但一張莫名其妙的“罪犯入獄通知書”打碎了他平靜的生活。在這張寄給家屬的通知書上,徐大洪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12年”。按照通知書上的說法,他現在已經轉入貴州都勻的桐州監獄服刑改造。
昨天,徐大洪帶着“逃犯”的身份,風塵僕僕趕往貴陽,爲自己的名聲作最重要的更正:我不是罪犯。
我咋成了罪犯?
徐大洪是潼南縣寶龍鎮螞蝗村一社人,一直在福建石獅開“摩的”。去年11月24日,一封寄自貴州都勻的信在徐大洪老家的村莊炸開了鍋。信是寄給徐大洪的父親徐安全的,裏面是貴州桐州監獄的“入獄通知書”,上面稱徐大洪因犯盜竊罪,被判刑12年。
由於徐安全已經在幾個月前去世,徐大洪和妻兒一直住在福建。這封信被村民打開後,徐大洪“犯罪進了監獄”的消息在螞蝗村甚至更遠的地方迅速傳播。之後,這份“入獄通知書”被村支書又轉寄到福建。
收到自己的入獄通知書後,徐大洪嚇懵了:我成了罪犯?我還能出去自由行走嗎?我會不會被抓起來?我才33歲……想了很多之後,徐大洪才緩過神來:我沒犯罪呀,是不是搞錯了?
你是不是逃犯?
徐大洪簡單給妻子作了交代,馬不停蹄地趕回重慶。一回到潼南,村裏人見他就像避瘟神一樣。大膽一點的,就很神祕地問他:“你是不是從監獄逃出來的?”
徐大洪遭遇到從沒有過的悲涼:沒人敢和他說話,沒人敢邀請他到家裏吃頓飯,他看見的只是白眼。
他只得不停地解釋,說自己根本就沒犯罪,但沒有人相信他。
爲了洗清自己的“罪名”,徐大洪只得到當地派出所去查,看有沒有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但全村就只有他叫徐大洪。
奔波數天之後,徐大洪終於弄清楚,自己被“冒名頂替”,原來,同村人徐大榮在貴州犯罪被關進監獄,一直冒用的是他的身份。
要爲自己正名!
徐大洪認爲自己的名譽受到極大的侵害,他立即想到告狀。
告誰呢?他認爲公、檢、法、監獄都有責任。他開始找律師爲自己打官司,但一聽要告“公、檢、法、司”,律師都嚇了一跳,國內還沒見過有人把四家都一齊告的,律師沒人接招。
最後,重慶中豪律師事務所王文淵律師同意爲他提供法律援助。
2月5日,徐大洪和王律師帶着訴狀到潼南縣法院立案。在這份訴狀中,貴陽市雲巖公安分局、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貴陽桐州監獄被列爲被告。徐大洪在訴狀中認爲四被告侵犯其名譽權,要求賠償損失3萬餘元。
潼南縣人民法院沒有受理徐大洪的起訴,理由是徐大洪與公、檢、法不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所以不能以名譽權起訴。潼南縣人民法院建議徐大洪到貴州當地法院申請國家賠償。但王文淵律師說,按照《民法通則》121條的規定,國家或者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行使職務時,侵犯公民、法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告名譽權,應該是有法律依據的。
昨天,徐大洪又趕往貴陽,他準備到貴州高院反映情況。徐大洪的不白之冤如何洗清?名譽權案子能不能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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