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沈某自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一直在塘沽新洋市場租攤位,無證銷售假冒僞劣捲菸。爲了逃避有關部門的檢查,沈某一直居無定所,打“游擊戰”。直到不久前,在公安機關的一次例行檢查中,這隻“煙耗子”再無處遁形,當場被工作人員在其暫住地繳獲了存儲用於銷售的假冒僞劣的中華、玉溪、熊貓等品牌的香菸2791.6條。立案後,被檢查機關以銷售假冒僞劣產品罪起訴至塘沽人民法院。
法院認爲沈某非法經營銷售假冒僞劣香菸,數額巨大,犯銷售假冒僞劣產品罪,遂判處沈某6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