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的兩名被告人近日在開庭時,突然推翻了原來的有罪供述。面對這種情況,公訴人冷靜地按照出庭公訴預案,當即在法庭播放了視聽資料證據,最終使被告人不得不表示認罪服法。
這起案件的兩名被告人陳某、關某某,均系天津某銀行信貸部的信貸員。2001年至2002年4月間,陳某和關某某在爲天津某電力儀器儀表有限公司辦理貸款的過程中,通過中間人李某,分別收受該公司給予的好處費13.3萬元和10.7萬元。此外,被告人關某某在天津市的另一家銀行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14萬元進行贏利活動。
此案在本市河西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階段,兩名被告人如實地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辦案人考慮到,由於這起案件介紹賄賂的中間人李某在逃,使認定兩名被告人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缺乏最爲直接的證據,只能依據兩名被告人的相互供述和有關的間接證據。然而一旦被告人翻供,此案便難以認定。爲解決這一問題,進一步固定證據,該院分別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在檢察院“明錄室”對兩名被告人的訊問過程中,進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並進行了聲紋鑑定,形成視聽資料證據,進一步證實了兩名被告人原始供述的真實性。
在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果然不出公訴人所料,陳某和關某某以種種藉口推翻了在偵查和起訴階段的有罪供述,尤其是被告人陳某對收受賄金的事實,全部予以否認。在此情況下,公訴人當庭播放了兩名被告人原始供述的音像視聽資料證據,有力地駁斥了被告人的辯解。
近日,本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關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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