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頒佈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對發展黨內民主作出更爲明確的規定,並把它作爲條例的主線。這是依據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的重要原則、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以及現階段加強黨的建設的實踐需要設計的。黨內民主是實現黨內監督的基礎。學習、理解和貫徹執行條例,充分認識發展黨內民主對於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性是關鍵環節。
民主是監督的基礎,沒有民主就沒有監督。黨內監督是由各個方面的監督構成的,如上下級之間、組織與個人之間、專門機關與一般組織和個人之間的監督等等,其中,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掌握着重要職權,擁有一般組織和普通黨員個人無法比擬的決策權和影響力,因而他們既是黨內監督的重點,又是在黨內實現廣泛、到位的監督的重要條件。而要實現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沒有充分的黨內民主作保障是不行的。
黨內監督條例以黨內民主爲主線,自始至終貫穿着民主原則。條例多處出現“民主”一詞,明確提出要“發展黨內民主”,規定“黨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並對開好黨內民主生活會做了細緻具體的規定。條例的核心部分——“監督制度”一章,更是突出了發揚民主和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內容。可以說,條例爲在黨內民主的基礎上實現黨內監督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制度保障。
發展黨內民主是多層次、多方面、多途徑的。發展黨內民主要以實現黨的綱領爲目的,現階段則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爲目標,以引導、保護和發揮全黨同志的積極性爲出發點,緊密結合黨組織的職能和黨員的權利、義務來開展。要鼓勵廣大黨員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勇於探索,敢講真話。從黨的中央委員會到每一個基層組織,從領導機關決策到在黨的會議和報刊上參加政策問題的討論,從黨內選舉到對領導幹部進行評議、監督,都要充分發揚民主。
發展黨內民主必須以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爲重要內容。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羣衆路線,充分尊重羣衆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來自基層和實踐的豐富經驗。要傾聽各方面的意見,包括反對意見。黨的上級組織作出同下級組織有關的決定時,要及時聽取下級組織的意見。
發展黨內民主必須切實保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民主權利。要注意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的渠道,使黨員的意見、建議、批評能夠得到及時、準確的反映。在黨內生活中要發揚講真話不講假話、言行一致的優良作風,支持和保護黨員依據黨章和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權利發表意見。認真查處各種侵犯黨員權利、壓制批評甚至進行打擊報復或誣告陷害的行爲。
中國共產黨是依據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建立起來的,並把民主集中制確定爲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全黨同志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應當堅定地樹立民主意識和民主作風,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黨內監督條例,爲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自覺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