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再次來到南京林業大學的校園,4年前從這兒畢業的張寧和自己的律師一直待在車子裏,沒有下車。四年的大學生活給這位今年已經26歲的小夥子留下的既有美好溫馨的回憶,也有一輩子也無法釋懷的遺憾:被指稱沒有學藉,奮鬥了四年的他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001年,在經過漫長等待後,張寧將南京林業大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給自己頒發文憑,結果敗訴。僅憑一張高中畢業證書在外打拼的張寧於去年8月再次將母校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這麼多年來自己因沒有畢業證書而遭受的一切損失,他開出的價碼是93萬。
苦讀四年無學藉學子至終不知情
1996年,19歲的張寧尚是山東臨沂市一中的一名高三學生,成績處中上游的他本前途無憂,但高考前他身體突然不適:“高考三天,我天天抱着氧氣包進出考場,那幾場考試根本談不上發揮好壞,只求每個試卷能做完就已經不錯了。”
高考成績出來了,他只得了396分,離當年山東省控分數線和南京林業大學在山東的錄取分數線有相當距離。“我知道上大學沒指望了,但是高中迎考的艱辛我再不願去體會了,我和家人說決不復讀再考。”
張寧的父親希望臨沂一中王校長能給孩子找個學校。王校長將這個事託給了學校的一名鄧老師,在事後出具的證明上,鄧老師稱:“我多年到山東招生錄取點推薦我校學生,認識南林的趙院長,後趙院長同意讓小孩上個自費代培學點本事,但不能辦畢業證。”
南林大破格錄取了張寧爲該校園林專業本科生,條件是需交納2萬元的捐資辦學費。1996年8月20日,張寧收到了南林的錄取通知書,同年9月10日,其家人交給南林大2萬元錢,南林大開出一張沒有蓋章的收據。
張寧肯定地告訴記者:“我自始至終都不知情,在校四年,我和同學們一樣註冊,拿學生證,填學藉卡”。
畢業時兩證全無四年苦讀皆成空
從大一開始,張寧就任班級的副班長,在換屆選舉時,他被同學們選爲班長,這一當就是三年。
張寧在大四上學期獲得了“校優秀學生幹部”的榮譽,同年,他在學校入了黨。轉眼間到了要畢業的時候,張寧沒有和其他同學一樣去忙於找工作,他盤算着出國深造。畢業前,他取得了英國格林威治大學的入學資格,就在等着畢業拿到文憑準備出國時,學校以他沒有文憑爲由,不發給他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身爲班長,他是第一個知道這個事情:“我從老師那兒領了一摞畢業證書發給同學,但我卻發現沒有我自己的證書。”當時張寧就急了,他去找到院系的老師,老師的答覆是“等等”,殊不知,等到今日他也沒能拿到這兩個證書。
兩告母校均敗訴憑高中畢業證打拼
2000年8月,同學們紛紛離校各奔前程,張寧爲了等兩張文憑,還住在已少有人跡的學生宿舍裏,“那時候,我一遍遍地去找老師,系裏的,學校的,老師們給我的說法還是讓我等。”
在2001年3月22日南京林業大學一名負責人就此事寫出的情況說明中,對這一過程進行了描述:“考慮到張寧在校學習期間業務學習和現實表現均可以達到畢業生條件,我就找到教務處,能否根據張寧的實際情況,在自費代培生中表現較爲突出,作爲學校寬進嚴出的試點,發給其畢業證書,後來學校研究認爲其不符合發放畢業證書的條件。”
轉眼到了2001年3月,張寧已錯過了兩次英國學校開學的機會。這年4月,失去了耐心的張寧走進了玄武區法院遞交訴狀,要求學校履行職責,給自己發放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久玄武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張寧的起訴。法院認定,被告南林大有職責對完成學業的學生頒發相應證書,原告張寧雖完成學校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但因無學藉,南林大不發證書的行爲符合規定。
張寧不服,隨即上訴至南京市中院,中院同樣駁回了張寧的上訴,但判決書中同時認定“南林大未經山東省招生委的審覈批准與備案,在已收取張寧2萬元資助辦學費後將其錄取,亦違反國家教委的相關規定。”中院雖認定南林大有過失,但同樣否定張寧具有高等學校的學藉。
擺在張寧面前的還是很痛苦的現實,沒有大學畢業證書,能證明他學歷的只有一份高中畢業證書。幾年中,他做過工地的採購、做過工程,最終留在北京一家企業成爲了一名設計師。那段時間,張寧拼命工作、努力賺錢,而四年大學換來兩手空空,仍是他心裏怎麼解也解不開的心結。
兩年再起訴天價索賠90萬
2003年8月,張寧再次走進玄武區法院狀告母校,這次他要求學校承擔這麼多年來沒發給自己證書而造成的一切損失:93萬。張寧和他的律師王坤告訴記者:“實際損失13萬,精神損失80萬,共計93萬。”日前,這起備受矚目的案件已經在玄武法院結束了庭審,張寧對判決很樂觀:“賠多少不重要,哪怕就賠3千塊,對我而言就是我贏了。”
在此次庭審答辯中,南京林業大學仍堅持自己沒錯,且話也毫不客氣:“作爲南林培養的學生,(張寧)理應用所學知識,服務社會,爲母校爭光,但原告卻惡語指責母校,令曾經教育和關心過他的老師和朋友感到十分的遺憾。”
但張寧對此事的態度仍然很堅決:“我一定會把這個官司打到底,我的人生道路已經改變了,但我要知道我爲什麼會走彎路,而且我會把以後的路走直,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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