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婚姻登記處昨天收回其中之一
首次發現一對夫妻竟然分別在北京和外省兩地辦理了兩次結婚登記。在這對夫妻的請求下,東城區婚姻登記處昨天收回了他們在東城區辦理的結婚證。
北京市東城區的居民李先生與外地某省的王女士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和了解後,決定進行結婚登記,但男方家裏卻不同意他找外地女子。二人無奈之下於1990年到女方老家領取了結婚證。回京後,在找工作和辦理其他一些事情時,有些部門認爲外地的結婚證不好確認真假,讓他們感到很麻煩。法律意識淡薄的兩位當事人竟採取欺騙手段,通過各種方法獲取到當時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各種材料,於1998年在東城區婚姻登記處再次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近日,李先生按規定爲其戶口在外地的孩子辦理進京手續,將他們手中的兩份結婚證同時交到了其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時,這一問題才被派出所發現。派出所要求當事人要首先確認哪一份結婚證件真實有效,再爲其辦理孩子入戶進京等事項。於是兩位當事人找到東城區婚姻登記處,將事情的原委和盤托出,請求收回他們在此辦理的結婚證,幫助他們解決這一難題。
因這兩份登記時間相隔8年之久,東城區婚姻登記處經過調查取證得知,外省市辦理的結婚登記在先,且雙方當事人按規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故其所持證件真實有效。經請示有關部門,東城區婚姻登記處決定收回兩位當事人手中所持的在東城區辦理的結婚證,並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使他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爲違反了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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