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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從今年起全市將實行多項新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杜絕新的拖欠發生。在明確責任的同時將拖欠問題納入企業信用檔案。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開發商和建設業主,一律不能啓動新工程,已竣工仍存在拖欠的項目,不准許投入使用。
建立層級責任追究制度。確立建築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爲農民工工資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爲直接責任人,凡發生因拖欠勞務企業工人費用而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實行工程款結算備案制度。工程竣工後在80天內完成結算,施工單位完成工程結算後,同時向建設單位和合同管理部門提交結算書。進行竣工備案時,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要提供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情況證明書,未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的,對其新建工程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
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建築企業履約和分包工程款擔保制度。今年起,全部建設項目都要推行雙向擔保制度。實行預警制度,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對不執行還款協議和新出現的拖欠企業,限制其經營範圍和經營資格。
此外,抓好新項目的審批,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開發商和建設業主,一律不批准其投資設立新的項目開發公司,不批准其新開工項目,不爲其辦理用地手續。對已竣工未結算的或已結算尚拖欠的,房地產項目不頒發入住許可證,其他房屋建築項目不辦理房屋產權證,市政公用項目不准許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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