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正確政績觀,必須用制度做保證。在制度創新方面一向敢爲人先的浙江省的許多地方,正在不事張揚地邁開改革、完善現行幹部政績考覈制度的步伐。
一個指標變成四個指標
前不久,浙江湖州在幹部政績考覈中取消了GDP指標。在上上下下多少“官員”還成天圍着GDP轉時,這則新聞不啻一顆重磅炸彈,立即在“幹部圈”中引起了巨大反響。有人拍手叫好,稱之爲“石破天驚的改革舉動”;也有人提出了疑問:“拿掉了GDP,還考覈什麼?”
其實,湖州市決策層也有過爭論。而力主這一改革的市委書記楊仁爭在一次談話中,曾系統地談過以往政績考覈的種種弊端。他說,以GDP爲中心的政績考覈,最大的弊端就在於一些地方把“發展纔是硬道理”錯誤地理解爲“增長率纔是硬道理”“GDP增長才是硬道理”。爲追求一時的經濟發展速度,違背經濟規律,揹負鉅額債務,盲目上項目,造成大量浪費和低水平重複建設。另外,“現實生活中GDP成了‘一俊遮百醜’的硬指標”。
現在,在湖州市實施的政績考覈指標體系中,GDP指標被代之以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情況、羣衆生產生活條件提高情況、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改善情況、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效能進步狀況四個新的指標。這一減四增,看出湖州市越來越強調經濟和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了。
而在浙江的其它地方,也都紛紛在改革中有意識地淡化了單純經濟增長指標,強化了科學發展觀。許多市、縣,還不約而同地淡化甚至取消了政績考覈中的“招商引資”指標。曾幾何時,“招商引資”指標還被列爲幹部政績考覈體系中僅次於GDP的第二位指標,分解到了幾乎所有幹部的頭上,並且竭力提高這個指標在考覈中的“分量”。結果,爲吸引項目,各地紛紛比着勁兒辦這“節”那“節”,圈地搞“開發區”,壓低價位批租土地,出臺種種“優惠政策”,有的甚至到了“飢不擇食”的程度。至於這樣引進的項目帶來的後果,就全都顧不上了。綠色GDP也成了不少人着力探討研究的課題。各地急功近利的事確實做得少了,講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多起來了。
拿湖州市爲例,由於從2001年就開始逐步淡化GDP考覈,結果近兩年這個市的GDP增長幅度在全省雖然不算靠前,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幅這兩項指標,卻佔居了全省首席位置。
“打勾勾”變成了“算工分”
“幹部出數字”,是時下不少地方的“通病”,更是妨礙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大敵”。連浙江這樣一向提倡“多幹少說”的地方,這一現象也未能倖免。
建立幹部考覈制度的初衷之一,原本是想遏制這一惡習,可現在卻偏偏事與願違,這是什麼原因?道理其實也簡單——在維繫幹部們榮辱升遷的現行考覈制度下,真真假假的“數字”竟還都真能“出幹部”!這就點出了考覈制度存在的一大漏洞:“考”得還不真、“核”得也不實。於是,浙江各地在改革中比較多地把矛頭對準了這一漏洞。在這方面,金華市的浦江縣很有代表性。這個縣幾年來在推行的“幹部動態考覈管理”改革試驗中,就有的放矢,在力求考覈結果的全面、真實、可靠上採取了不少創新措施。
一個創新是把組織部門對幹部的基本考察和政府對幹部的政績考覈“統”在了一起。過去,基本考察的主要做法是分層次對幹部的各方面素質情況進行測評,即被人俗稱的“打勾勾”,但考察結果卻是縣委任免獎懲幹部的主要依據;而政績考覈通常只主要用於對幹部的年度經濟獎罰。浦江縣委從多年實踐中發現,這兩種“考”法分頭進行,互不聯繫,最後對一個幹部的政績“描述”仍然不夠真實完整。於是,就由縣委組織部門和政府部門共同組建成了“考覈辦”,把兩“考”緊緊“捆”了起來,幹部的政績就完整得多、清晰得多。
另一個創新是突出對幹部的“動態考覈”。縣考覈辦的同志告訴記者,“靜態評價”作爲對幹部總體素質的考察方法,當然是必要的。但這種方法的缺點是往往在年底一次性考覈,給幹部打出的是全年“總印象分”,比較籠統,也比較容易受到某些人爲干擾而“失真”。而“動態考覈”,則是重點對幹部的工作和活動進行具體的全過程“跟蹤”,根據每個幹部這一年做了哪些工作,每項工作幹得怎麼樣和取得的效果如何,用“量化寫實法”逐項考覈並計算出他做工作的“數量分”“質量分”和“效果分”,然後才相加爲年度總得分。這樣的做法,被有的幹部戲稱爲“算工分”。不過,這樣算出來的幹部得分確實比較具體、紮實,也比較貼切地反映出幹部的實際政績。
創新之三,是推行“分類考覈”,即不再“一件衣服大家套”,用一套相同的指標考覈所有幹部,而是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責和任務,突出不同的重點指標分別進行考覈。這樣做帶來了兩大好處,一是更加實事求是、公平合理,二是有利於形成不同分工幹部之間有益的互相監督和制約。
“官考官”再添“民考官”
現行的幹部政績考覈制度還存在另一缺點——基本上仍侷限於“官考官”。然而,作爲羣衆的領頭人,一個幹部創造的“政績”是造福一方,爲民謀利,還是勞民傷財?感受最深切,看得最清楚,也最有評判權的,還是基層廣大羣衆。因此,在改革幹部政績考覈制度時,浙江各地在努力提高幹部考覈的“民主含量”時,都把重點放在改變“官考官”格局,請更多真正的“民”參加當“考覈官”上。
浙江對幹部政績進行考覈早已普遍採用了民主測評方式。而以往規定參加測評的一般是被測評幹部的上級、下級、同級及組織人事部門。這樣操作,在對級別稍高一點的幹部進行測評時,就很少能有基層羣衆參加。現在許多市、縣出臺了新的規定:不論對哪一級別的幹部進行民主測評,都必須要有一定數量的基層羣衆或基層羣衆代表參加,這就大大擴大了基層羣衆在幹部考覈中的評判權。
在杭州、寧波等一些城市,則是想法請廣大市民也參加到對幹部的考覈中來。大體做法是,每年年初,市有關領導部門就選定若干個機關部門作爲公開考覈對象,在各社會媒體上公佈,廣邀市民羣衆從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和創造業績等幾方面對這些部門加以評議,並由有關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到年底對這些部門的工作進行考覈時,市民們的評議意見就成了重要評判依據。還有一些地方,每年年初都通過媒體公佈政府當年要抓的關係國計民生的幾件“大事”和上馬的幾大工程,讓市民羣衆評判。羣衆的評判意見年底用於考覈有關主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政績。
不少地方還創造出了一些別具特色的“民考官”措施。地處浙東南山區的天台縣,在對全縣鄉鎮幹部進行考覈時,推行了一種請村民自主給鄉鎮幹部記“功過簿”的制度。村民們記的幹部“功過簿”,還要由村兩委會在村務公開欄中張榜公佈,請更多的村民補充、覈實和監督。鄉鎮黨委則負責抽查、彙總,最後也納入年度總考覈。有3名以往考覈成績不錯,縣領導印象也較好,提拔重用可能性很大的機關幹部,因爲被村民在評議中揭露出了不少“毛病”,考覈得分很低,因而分別受到了免職和撤職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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