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稱,深圳將建廉政公積金制,不出問題的公務員有望在退休時拿到100萬元至200萬元的廉政公積金。該消息引起了讀者的強烈反響。而文中提及的深圳市監察局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卻稱,廉政公積金制目前只是一個設想,尚沒有具體的操作辦法,更談不上“100萬元至200元萬的數字問題”。
-消息
-退休時有望拿到百萬元
昨日,來自廣東的一篇消息透露,“爲加大防治腐敗治本工作力度,深圳市監察局局長張偉雄表示,深圳市將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
該篇消息同時還寫道,“有關人員向記者表示,該市已對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進行了一段時間的探索,有望在今年內開展前期工作。廉政公積金將由政府統一組織,從平時公務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錢來建立廉政公積金。如果公務員在任職期內未出現任何違規違紀行爲,退休時將根據級別不同有望拿到100萬元至200萬元的廉政公積金。如果任職內出現違規違紀行爲,將酌情扣發廉政公積金,直至全部扣完”。
-熱評
-或好或壞讀者看法不一
消息刊登之後,立刻激起了衆人熱評。大部分人持質疑的態度,認爲“廉潔是公務員的本分,爲什麼還要獎勵呢?”也有一少部分人持贊成的態度,認爲“有開創精神”,並表示,“國外早就實施了,比起一些腐敗黑幕來說不知強多少呢”。
熱評之下,也有少數冷靜的思考:這筆數額巨大的廉政公積金從何而來?將經過怎樣的程序?誰來評某某公務員廉潔與否?如何評定……
-覈實
-此項制度目前只是設想
記者就此問題電話採訪了深圳市監察局負責宣傳的部門。出乎意料的是,監察局宣傳教育室的高主任表示,廉政公積金制目前只是一個設想,尚沒有具體的操作辦法,更談不上“100萬元至200萬元的數字問題”。
記者通過諮詢瞭解到,在深圳“高薪養廉”已是老話題,早在去年9月份,來自權威媒體的聲音稱,深圳市正在公安系統進行廉政金制度試點,加強對公務員行爲的約束和規範,鼓勵公務員奉公守法。這次試點是“經考察香港、新加坡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後”推行的,廉政金制度即公務員在職期間建立一筆基金,逐年積累,在“安全着陸”後,獎勵給本人。
-專家
-高薪養廉需滿足兩個條件
對於“高薪養廉”,不同人士的看法也不盡相同。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祕書長王景榮認爲,“高薪養廉”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是具體執行上還需穩步推進。
雜文家陳魯民認爲,“高薪養廉”至少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國家財政富裕,有雄厚的經濟基礎,政府拿得出錢;二是被養的官員相對要少,這就需要政府大量裁減冗員,精簡機構。
其次,能不能養出成效還是個問題。“要養出成效,就應使被養的官員滿意,無須再貪就能過上他希望過上的那種生活,而這個標準很難把握,也很難達到。太高了,老百姓有意見,國家也負擔不起;稍高一點,官員們沒興趣,難絕貪念”。
-建議
-參考國際各種期權制度
中央黨校李忠傑教授建議“高薪養廉”要參考香港的做法以及現在國際上日益通行的各種期權制度等。“可以設想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除了領取一定的工資報酬外,國家可在賬面上逐年給一筆額外的且能適當增值的補貼。如果任職期間廉潔勤政,到離開崗位時就可以獲得這筆補貼,享受體面的生活。如果任職期間表現不佳,考覈結果不盡稱職,就要全部取消這筆補貼。這種補貼是一種‘期權’,是賬面上的,這種辦法,對於領導幹部正確權衡利弊,調整價值取向,長期而不是一時的自我約束,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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