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河南省開封市的38戶居民,以宣傳《憲法》的方式抵制政府對其房屋的拆遷。對此,開封市龍亭區區長張國斌說,不能因公損私,也不能因私損公。現在堅持不拆的,都是在補償標準之外提出過高要求的居民。
這38戶居民在位於龍亭區的一大片正在拆遷中的斷壁殘垣前,擺出一條寫着“捍衛憲法”的紅條幅、一塊貼着報刊文章的展板、一臺錄音機和兩隻大音箱,宣傳《憲法》中關於私有財產保護的內容。
據當事人之一、67歲的居民李方平介紹,去年5月,開封市國土資源局對8宗國有土地掛牌出讓,他的房屋所在的地段位列其中,規劃用途爲“商業、住宅”。今年3月16日,開封市國土局貼出公告,要求拆遷範圍內的居民在4月6日前完成搬遷。此後,許多居民紛紛搬遷。但李方平的房子是3年前剛蓋的,位置好、房子新,他不想搬。他認爲,拆遷人給他的每平方米1170元的補償標準,遠遠低於房屋的實際價值。
李方平說:“3年前,政府批准我在這裏蓋住宅房,把土地70年的使用權給了我。去年政府未經我同意,又把土地使用權賣給了別人,應是單方違約。我的房屋三證俱全,是我的私有財產,可政府說拆就拆,給的補償還是他們單方定價,我覺得不合理。”
爲了房子不被拆,李方平和其他不願拆遷的居民把《憲法》的有關內容做成紅牌子掛在門前。4月26日上午,又扯起條幅,擺起《憲法》宣傳臺。
4月27日下午,開封市龍亭區區長張國斌說,李方平家所處的地段,是開封市旅遊景點集中的地區。政府對其掛牌拍賣,目的是徹底整治,提升城市品位。張國斌還說,拆遷人給出的補償標準在河南省內是比較高的,均價每平方米1100多元。因此,衆多被拆遷戶比較配合,1340戶中只剩30幾戶沒拆。
對於居民以宣傳憲法的方式抵制拆遷的行爲,張國斌說:“這表明羣衆的民主意識在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覺悟在提高。”但他同時說,“房屋是一種特殊的私有財產。因爲它建在國家所有的土地上,我們要平衡個人利益和國家公共利益之間的關係,不能因公損私,也不能因私損公。現在堅持不拆的,都是在補償標準之外提出過高要求的居民。”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認爲,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受憲法保護等條款已寫入《憲法》,目前應當根據修改後的《憲法》,儘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使《憲法》原則得到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