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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結果“未見轉移癌”患者術後因感染而死亡其家屬向醫院索賠59萬
辛某的父親被醫院懷疑爲胰頭癌,在未得到確診報告前,醫院爲其父親做了切除器官的手術,其父在術後因感染而死亡。昨天,原告辛某與醫院對簿公堂,索賠59萬餘元。
據辛某介紹,2000年9月,72歲的老父親在體檢中被發現轉肽酶較高,於是到醫院做具體檢查。但不久醫院一位知名醫生認爲沒有必要做穿刺檢查,應趕快做切除手術。同年10月10日,還未被確診的父親就被推進手術室,其胰、膽總管膽囊、十二指腸和80%的胃被切除。11月10日,其父開始發燒,腹腔內還引出膿液,後曾轉院治療,但因腹腔膿腫又轉回了該醫院。12月4日,其父在進行腹腔引流造影后持續高熱,全身感染無法控制,最終死亡。而術後,醫院的檢查報告顯示其父是“中度慢性胰腺炎,……未見轉移癌”。
2001年,辛某將該醫院告到東城法院。審理中,市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和東城區醫學會分別鑑定,結論是診療過程中不存在醫療過失;患者因感染中毒性休克,是術後難以避免的併發症。法院據此駁回了辛某的訴訟請求。
不服該判決的辛某上訴到了市二中院。她認爲,兩份鑑定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且手術記錄是用電腦打印出來的,這樣的電子病歷很容易造假。但醫院則認爲,電子病歷是市衛生局推薦使用的,很多醫院都在用。且封存的病歷只是部分複印件,鑑定機構當時已調取了病歷原件。因此不同意辛某的訴訟請求。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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