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參加中央綜治辦和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全國範圍進行的閒散未成年人犯罪調查的天津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關穎,通過對2000多名未成年犯和1000多名普通未成年人調查資料的分析比較後發現,家庭暴力是未成年人產生不良行爲的催化劑。
關穎說,本次對未成年犯調查顯示,在犯罪前,當他們出現某些不良行爲時,受到父母打罵常常不可避免。家庭暴力給他們帶來的不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心靈的創傷和行爲的扭曲。調查結果表明,在家庭中父母經常打罵孩子,帶給孩子的是一系列的負面影響。
一是加劇了不良行爲的產生。調查中,當問及未成年犯“家裏人對你怎麼樣”,選擇“經常打罵”的有16.1%。相關分析表明,被家裏人“經常打罵”的孩子,有不良行爲的比例高於沒有選擇被“經常打罵”的孩子。事實上,打罵孩子不僅沒有制止反而加劇了孩子的不良行爲。
二是加劇了親子衝突。父母打罵孩子的直接後果,不僅使未成年的孩子承受皮肉之痛,更嚴重的問題是使他們的心靈受到傷害,對父母產生排斥心理,併成爲“離家出走”的直接原因。調查表明,未成年犯離家出走,有一半以上與父母打罵和責備有關,其中6.5%是“父母無緣無故打罵”,27.5%是“自己犯錯誤怕父母責備”,17.7%是“自己犯錯誤被父母打罵”。
三是經常在父母的打罵中生活的孩子,極易產生不良的性格特徵。調查中,當問及未成年犯“你認爲自己性格有何特點”與“家裏人對你怎樣”,兩組數據的相關分析表明,在家裏被“經常打罵”的孩子不良性格特點最爲明顯,有25.7%的孩子“自卑”;有22.1%的孩子“冷酷”;有56.5%的孩子“暴躁”。性格暴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內在動因,而父母的打罵則是未成年人不良性格產生的重要根源。
四是父母的暴力行爲成爲孩子的攻擊性示範。兒童具有強烈的模仿他人行爲的傾向,家庭成員,尤其是父母,他們是年幼的孩子最早模仿的主要對象,而且父母在孩子心目中越是重要、權威性越強,孩子模仿得越起勁。孩子長期受到父母打罵,就會模仿父母的懲罰性行爲,學會粗暴、打鬥、殘酷,並照父母的這種示範來攻擊別人。
關穎指出,在我國,在家庭中對孩子施以暴力的惡果早巳被清楚地認識到了,但是多少年來依然屢禁不止。而且,隨着父母對子女期望值的“攀升”,對子女管教的“重視”,以及孩子的“反抗意識”增強等原因,有愈演愈烈之勢。儘管一些法律也規定了兒童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身體自由權等基本權利,但非到打孩子致死、致傷、致殘即觸犯刑律的情況下,父母很難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矯治孩子的不良行爲必須從改變父母的教育方式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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