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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0日下午,教育部舉行了第十七次新聞發佈會,通報《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並答記者問。本次新聞發佈會的由教育部辦公廳副主任兼教育部新聞辦主任王旭明主持。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趙亮宏、教育部考試中心副主任樑育民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一科作弊,取消各科成績,是否合理?
[中國青年報記者]第一,這次規定考生作弊其當次報名參加的各科成績無效,學生參加高考,一科作弊了,其他都無效。我知道在自學考試處理當中也有類似的規定,當時有人認爲有連坐的嫌疑,考試一科作弊了只是一科的事,並不能代表其它所有科。第二,如果處理錯了,考生有補救的程序,對於高考來講有什麼樣的補救程序?
[樑育民]首先是關於一科作弊,取消當次考試的全部成績,這個在原來的自學考試當中就有規定,這次把它規範到全國的考試,我們認爲在當前加大處罰力度,扭轉考試舞弊作弊這樣一種不正之風,能起到震懾作用。經過和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和有關法律專家的意見,我們認爲這個條款是合適的。
剛纔樑育民同志所介紹的新的處理辦法特點的第三條和第四條,把違紀和作弊兩者做了區別,什麼叫違紀,什麼叫作弊,在這次規定辦法裏做了解釋,把違紀分了9種,把作弊分了14種。如果違紀取消其該科成績,如果作弊,取消當次報名參加的各科成績。
趙亮宏:考博不在此範圍,四、六級暫不參照此法
[中央電視臺記者]四、六級考試,在職人員入學考試、博士生申請考試在不在這個範圍之內?
[趙亮宏]博士生考試現在沒有全國統一考試,都是各個學校自行考試,所以是否參照應該由各個學校自己來決定。至於四、六級考試,這是一個原則性的校內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沒有承擔。但是今年下半年開始,我們要承擔其中的一些考務工作,如果有全國統一考試,我們部會參照這個辦法來執行。
趙亮宏:考試機構應當接受對考生誠信檔案的查詢
[瞭望記者]違規處理辦法第30條的作用和前面不太一樣,你要做就要承擔今後對整個前途的影響。建立考生誠信檔案,裏邊會有一些作弊考生的相關信息,同時接受社會有關方面對考生的查詢。他作弊以後,把作弊的記錄給記下來,這裏邊有這個檔案。那用人單位,怎麼能讓他們想錄取這個人的時候,讓他們來查這個東西?
[趙亮宏]誠信檔案的記錄信息,不是違紀,而是作弊。第二,這項工作剛開始,但是必須向招生機構提供這個信息。他作弊之後,在招生方面要考慮成績的真實性,這個學生怎麼樣,所以考試機構要主動提供。應當接受社會有關方面對考生誠信檔案的查詢,接受並不是主動提供,這個辦法是教育部的部令,對其他部門沒有約束力,如果查詢,我們可以提供。但是招生系統、招生機構是教育系統的,我們要及時向他們提供。
[樑育民]誠信社會的建立是需要一個過程的,隨着整個國家誠信制度不斷完善,這些信息將會被其他部門自覺採用,作爲我們不能強迫他們必須採用。這個檔案是否只是考試部門單獨有的檔案還是這個檔案追隨考生高考的其他記錄,一併進入考生的人事檔案?目前距離最近的國家統一考試是高考,是否從高考開始,所有的教育部門就要建立這份誠信檔案?
[趙亮宏]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我想從下面的考試開始進入檔案。至於記錄到人事檔案,前30條講是建立這個檔案,爲了向有關方面提供信息,首先要及時向招生機構提供信息,招生機構必然會了解這個考生誠信的情況。招生中要建檔案,招生中是否把考生的誠信情況進入考生的檔案,甚至進入人事檔案,這個由招生機構自行決定。
樑育民:在高考中,很多省採取“推磨式”輪換監考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考試辦法第14款第三條,利用監考或者從事考試工作之便,爲考生作弊提供條件的。比如我和前者交頭接耳、遞紙條,如果考官視而不見,那考試就可以進行了。我想解決這個辦法,提高考官的素養和對考場的監督,對考官的監督、考場的監督有什麼做法?
[樑育民]在高考中,很多省採取的是所謂推磨式的輪換監考,就是甲縣和乙縣,乙縣和丙縣換監考人員。在城市裏,學生不在本地學校參加考試,換到其他學校,這樣做到監考分離。第二,我們在考試中配備兩名監考人員。各個樓層還有巡查人員。各個考試機構還向各個考區派巡視員,巡視員的組成不僅僅有考試機構,還有教育行政部門,還有教育監察部門。對於監考職能的培訓,我們規定在考前必須對監考人員進行職能的培訓。
樑育民:提高考試監考科技水平是當務之急
[人民日報記者]我覺得現在作弊和原來我們上學時看到的作弊不太一樣,您能否歸納一下現在作弊有哪些新特點?適應這種作弊變化,監考手段會有哪些調整?這個調整是不是依靠教育部門一家就能完成?還需要電子監控等手段或者與其他部門合作?
[樑育民]在2004年考試中的規則和四部委的保密工作要求以及相關文件裏都提到,利用現代化手段來確保試點安全和對考生實行全時監控。作爲整個考試的投入是需要相關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作爲考試機構本身,有些考試機構經過發改委和物價局的批准,所以考試經費的問題需要得到方方面面的關注。
因爲考生現在的作弊手段已經不是過去傳統的夾帶、偷看和抄襲,現在利用現代化通訊手段,有人內外配合,這種情況時有發生,甚至有些還出於牟利的目的進行作弊,還有些詐騙。比如在考前,有些人聲明知道試題等等。這已經不是十幾年前抄襲的做法,所以提高考試監考的科技水平是當務之急、迫在眉睫。
[趙亮宏]特別是最近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各有關部門成立部級聯席會議制。制止考試中的舞弊,特別是對新出現的舞弊形式,需要有關部門的支持。比如網上有些人聲稱可以倒賣試題,得益於公安部門的破案,結果發現是詐騙的行爲,使我們的考試能夠比較安全。在這兒利用這個場合表達一下對有關部門對於我們教育考試中安全順利進行我們的支持,表達我們的感謝。
王旭明:勿信網上不斷有試題答案出售的假新聞
[王旭明]有兩個問題我做一下明確,第一,就是剛纔趙主任提到,對現在網上不斷的有試題答案出售的新聞,我們拿到了某一學科或者某一學科某一部分題目的標準答案,如果你想索取,請找誰誰,怎麼聯繫.對所有這類的新聞,我們在這裏統一做如下答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試題包括答案,在啓用前屬於國家絕密級材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凡是泄漏、盜竊、出售國家祕密或者以此名義從事的各種詐騙活動都屬於刑事犯罪行爲,公安機關將及時予以嚴肅查處,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不要受騙上當,避免在經濟上受損失的同時影響考生正常考試。
王旭明:教育部考試中心未舉辦過任何報告會、講座
[王旭明]第二個問題,也是最近網上和不少媒體朋友提出來要求詢問的,就是經常看到社會上有人以教育部考試中心的名義舉辦報告會、講座、散發材料,並且自稱爲我是教育部考試中心的命題專家、是命題組顧問等等,教育部考試中心委託的北京市五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有正式聲明:“所有教育部考試中心沒有委託過任何人舉辦過任何此類活動,教育部考試中心對本部門的工作人員有明確要求,不得舉辦這類活動”,有個全面的說法,請大家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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