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9時許,一女士爬上七里河法院三樓的陽臺向樓下的行人大喊她要跳樓。女士的這一舉動着實嚇壞了法院的工作人員,要不是三樓一塊廣告牌的阻擋,隨後,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求救下,110巡警、119消防人員、120急救人員都趕到現場營救。
現場篇:
跳樓女士站在三樓
當日上午9時30分許,記者聞訊趕到位於小西湖的七里河法院辦公樓下,只見一婦女站在法院辦公樓三樓靠北側的陽臺上大聲向樓下圍觀的人哭訴:“我不活了是法院把我逼的,”接着她有說:“我贏了官司,但法院卻不給我執行”。此時,樓下的圍觀者議論紛紛,而站在陽臺上的婦女也顯得十分激動。接着,記者看到婦女身後的窗戶裏有人伸手叫她進門,但幾次都被婦女掙脫。
營救人員全部到位
幾分鐘後,接到七里河法院工作人員報警的110巡警首先趕到現場,起初,民警分兩撥在樓下和樓上對該女士進行勸說,但依舊無濟於事,女士的神情越來越激動。就在民警勸說時,站在陽臺上的婦女將自己手中拿的一疊複印好的傳單從空中扔了下來。記者從地上揀起一張看到上面是蘭州某報關於一起案件的報道的複印件。據圍觀者中一身穿法院工作服的人講,該婦女跳樓的原因就是因爲報道的這起案件。
大約9時45分,接到報警前來救援的消防人員和120急救人員也來到了現場。
民警快速解救婦女
民警一陣好心勸說,但該婦女仍舊站在陽臺上大哭大喊。10時許,七里河公安分局李副局長趕到現場。在這位局長的指示下,幾位民警立即找來兩牀被子撐在樓下,接着李局長親自上樓和婦女談話。此時,該婦女看到警察的舉動後,情緒更加的激動,她再次將手中的複印傳單從空中扔了下來。10時05分,李副局長親自上樓站在窗戶裏和該婦女談話。隨後,他趁婦女和他說話沒留神之機一把拉住婦女的手,接着,另兩爲民警從窗戶中立即翻出將婦女拉了進去。
調查篇:
30萬有借無還
據記者瞭解,這位跳樓婦女叫劉淑琴,大約30多歲。1996年6月,劉淑琴在做鋼材生意時認識了七里河八里窯的田小云,當時田小云承組着八里窯村委會集體所有的八里窯鐵屑加工廠。田小云在承租期間因生產資金困難,便在96年7月18日以加工廠的名義打借條向劉淑琴借款20萬。同年10月31日,田又以同樣的方式再次向劉借款10萬,此後,田又分幾次向劉淑琴借得4萬多元。然而讓劉始料不及的是,這30多萬的鉅款在田下雲手裏竟是有借無還。
催款無望上訴
從1997年下半年開始,劉淑琴走向了漫長的要款之路。據後來記者在法院樓下見到的劉淑琴說,還款期限到達後,田小云不僅不還款,反而僱傭人綁架她,甚至逼迫她寫下還款字據,但劉未從。在多次索款無果後,劉淑琴與2000年3月9日,將田小云和八里窯村委會起訴到法院。
保全財產被人變賣
經七里河取人民法院審理認爲,田小云在經營期間借用劉淑琴的342000元錢用於生產週轉,期間,劉還向加工廠墊付費用14846.17萬元,總共356864.17元,再加另外62716.5元的的借款利息,合計419562.5元全部由田小云從加工廠的財產中進行賠償。但宣判後,田不服遂上訴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3月,蘭州市中級法院維持了原判。
2001年2月15日,劉淑琴向七里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令劉淑琴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法院執行期間,3月15日,法院查封的部分財產被人變賣。
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劉淑琴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即將此事告訴了法院,可到現在已經3年了,劉淑琴的40多萬元鉅款仍舊一分未歸。在劉淑琴看來,這是法院的推脫致使她走上了絕路。
沒有財產無法執行
七里河區人民法院院長張賀林接受接着採訪時說,劉淑琴的案件整個案情並不複雜,但執行起來卻顯得很複雜,省、市、區有關領導也做過批示,此案被蘭州市政法委列爲七里河法院今年重點執行的四大案件之一。張院長還說,此案在執行中因爲田小云沒有任何財產,根本無法執行,而八里窯加工廠也沒有任何財產可執行,本來八里窯村委會違法變賣財產一事屬於違法,但法院執行中又要考慮當地的穩定。目前,法院已經給有關部門再次遞交了報告,相信在有關領導的關注下,劉淑琴的案件早日有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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