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違背了“大哥”立下的規矩,“違規”學生被5名學生毆打致死後,由3名學生將屍體分解後掩埋。事後,3名學生迫於心理壓力向家長坦白了事情的經過。5月15日晚8點30分,家長帶着3名少年到延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投案自首。
破了“規矩”少年喪命
犯罪嫌疑人袁某、蘇某與王某同爲延吉市第七中學學生。在打電子遊戲時,袁某3人認識了另外4名少年劉斌(20歲,父親病逝,母親在韓國打工,現獨居)、孫某、金某及死者孟某。今年2月的一天,袁某在網吧上網時,同班同學韓某滿臉是血找到袁某,說被孟某打了,還被搶了2元錢。袁某當即表示,日後見到孟某,一定爲韓某“報仇”。4月初,袁、蘇、王3人在劉斌家找到孟某,將其強行帶到延東橋下游河壩,對其拳腳相加。因爲王某出手狠,孟某認他爲“大哥”。“大哥”當時就給孟某立下規矩:不準搶別人的錢物;不準偷東西;隨時聽從自己的調遣。如有違背,定不饒恕。
之後,王某3人將孟某送到劉斌家。孟某在劉斌家養了一週的傷後離開,再未與王某等人聯繫。5月8日,王某、袁某3人碰到玄某,並發現他身上帶有20元錢,經一再追問,玄某說出錢是孟某偷鋁合金和自行車賣的。王某一聽孟某破了他的“規矩”,讓他在手下兄弟面前丟了面子,於是決定一定要好好教訓他一下。他們找到孟某並帶其到劉斌家中。自當晚6點開始,王某等5人用拖布把外加拳腳毆打孟某近一個小時,怕鄰居聽見,晚8點多的時候,王某等人把孟某帶到延東橋下游河壩處,用石頭、玻璃瓶等物繼續毆打孟某至11點多。晚11點10分左右,5人給孟某穿上衣服,把已經奄奄一息的孟某扔到劉斌家炕上後揚長而去。9日上午,得知孟某已死,王、袁、蘇3人將孟某屍體肢解、掩埋。
家長主動帶孩子投案自首
事情發生後,袁某3人很害怕,迫於心理壓力,他們最終將殺人分屍的事情向家長坦白。袁某和蘇某的家長經過商量,決定帶着孩子到公安局自首,同時把王某也一起帶到了延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偵察員在3人指認的埋屍現場將被害人孟某(15歲)屍塊挖出。
孩子缺少父母的管教及關愛
記者從延吉市公安局瞭解到,蘇某的父母於1998年8月離婚,離婚後,蘇某判給了母親,父親對孩子不聞不問。1999年,其母陳某到北京打工,將蘇某扔下和年邁的外婆居住,2002年,陳某返回延吉市,本可以給孩子帶來溫暖與幸福,然而,她又於2004年到韓國勞務。出國前,她還偶然與孩子的班主任溝通。出國後,就完全斷了聯繫,只是叮囑自己的妹妹平時照顧孩子。
王某的父母於1989年由山東省臨昕縣搬到延吉市,一直在朝陽街租地種菜,王某的父親脾氣粗暴,因爲王某不好好學習,經常打罵王某,王某對父親產生了強烈的逆反心理。爲此,王某曾離家出走數日。由於農活較忙,父母無心關注孩子的學習與成長。漸漸地王某與父母的感情也淡漠了。5月9日埋屍後,13日,王某在電話中對其母親說了把人打死一事,其母聽後哭了,王某說要投案自首,其母親只說:“你自己看着辦吧。”從此,再沒有出過面。15日至今,王某的父母一直沒有到看守所爲兒子送過生活費。
袁某的父母在超市賣食品,早出晚歸,與孩子溝通較少,但特別嬌慣孩子,所以袁某養成了偏執、散漫、愛打抱不平的性格。由於袁某學習成績差,老師向袁的父母彙報過情況。袁某在電話裏威脅40餘歲的班主任,要與班主任單打獨鬥。有一次,袁某的母親在學校當着老師的面打了袁某一下,袁某竟掄起椅子打自己的母親。19日,他寫了一篇日記,述說了自己見到別的孩子能與父母一同上街、玩耍,十分羨慕,他覺得對不起父母,希望自己以後能好好做人。
被害的孟某同樣有着不幸的身世。父母在他幾歲的時候就離婚,他被判給父親撫養,有時候他數日不歸,父親也不聞不問。父親娶了妻子後,對他的管教更少了,最後,孟某決定到劉斌家中居住,理由是:劉斌自己居住,身體不好,他可以照顧劉斌。
學校放棄了差生
據瞭解,袁某的班主任從一年級開始帶他,常常主動與家長溝通,反映他在學校的學習及其他情況。二年級上學期,自從發生威脅老師、與家長對抗事件後,袁某的確老實了不少,但仍然不好好學習,經常逃學,他的學習成績是全班倒數一二名。於是老師放棄了,在上課時,給他畫報之類的書刊,讓他在課堂上老老實實地坐着,不惹事、不逃課就行。同樣,王某在學校更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只要家長一打罵王某,他就逃課,甚至不參加各種考試,而老師對他的這種行爲似乎視而不見。今年3月份,學校給王某報了流失生,但他仍在學校就讀,只是把他安排到田徑隊,但即使是在田徑隊,王某依然是我行我素、行蹤不定。蘇某在學校也常常逃課,往往是同學說看見蘇某了,班主任才知道他來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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