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一份關於擴大縣(市)管理權限的文件,使以『強縣擴權』為宗旨的行政區劃管理改革再一次進入公眾視野。
在這份《關於擴大部分縣(市)管理權限的意見》中,河南省將本屬於地級市的部分經濟管理權和社會管理權,下放給鞏義、項城、永城、固始、鄧州等5個縣或縣級市。這些權限包括:計劃直接上報、財政直接結算、經費直接劃撥、項目直接申報、用地直接報批、證照直接發放、統計直接報送、政策直接享有、信息直接獲得、稅權部分擴大等。
與此同時,河南省新密市等30個縣(市)也享受原地級市掌握的在項目申報、用地報批、證照發放等方面的經濟管理權限,以及部分稅收權限。兩者相加,在這次『強縣擴權』改革中,河南省共計35個縣(市)的管理權限被大幅度提昇。
河南省擴大縣(市)管理權限的改革舉措被專家們稱為『強縣擴權』,而河南省並不是第一個試行『強縣擴權』的省份,此前,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相繼開始了以『強縣擴權』為主要內容的行政區劃管理權限改革。
去年6月26日,湖北省委辦公廳下發《關於擴大部分縣(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管理權限的通知》,將涵蓋計劃、經貿、外經貿、國土資源、交通、建設等部門的239項權限,下放給大冶、漢川、老河口、監利、石首、當陽等20個縣(市)。當地官員曾評價說,此舉相當於使湖北省增加了20個『省管縣』。去年10月,福建省委省政府也出臺了類似的《關於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若乾意見》。
據中國行政區劃研究中心主任、華東師大教授劉君德介紹,浙江省是我國率先推行『強縣擴權』改革的省份。在『強縣擴權』改革上,湖北和福建都借鑒了浙江的經驗。
2002年8月17日,浙江省委辦公廳下發『浙委辦(2002)40號』文件,將313項審批權下放給紹興、溫嶺等20個縣(市、區)。這份文件後來被浙江省有關部門簡稱為『40號文件』,而其總體原則也被概括為四個字,『能放都放』。
浙江省下放的權限主要分兩類:一是除國家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之外,須經市審批或由市管理的,由擴權縣(市)自行審批、管理;二是須經市審核、報省審批的,由擴權縣直接報省審批,報市備案。文件還規定,按國務院有關部委辦文件規定須經市審核、審批的事項,原則上也要放。
劉君德說,以減少管理層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壯大縣域經濟實力為宏旨的『強縣擴權』將是我國行政區劃改革的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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