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時50分許,永吉縣第十二中學校內發生一起悲劇。該校體育老師張某在給初一(1)班上課時,私自組織全班學生在操場上推水泥管子修整籃球場地,年僅13歲的羅亮在修整籃球場地時不慎摔倒,近一噸重的水泥管子從其身上碾過,致使這名花季少年因搶救無效死亡。
現場:斑斑血跡見證悲劇
昨日13時30分許,記者趕到永吉縣第十二中學,在該學校南側的籃球場地上,有一個長約2米、直徑近1米的水泥管,這個水泥管重達1噸左右。在水泥管前方地面上,記者清晰地看到斑斑血跡。有人告訴記者,羅亮就是在這出事的。
目擊者:水泥管從羅亮身上碾過
隨後,記者在該學校初一(1)班找到10名當時目睹悲劇發生經過的學生。據這些不願透露姓名的學生講,當時他們班上體育課,體育老師告訴學生們,這節課的主要內容是修整還未完工的操場,女同學到操場上撿石頭,男同學利用水泥管反覆碾軋尚不平整的籃球場地。當時操作水泥管修整籃球場地的共有七八名男同學,其中就有13歲的羅亮。在推水泥管來往幾趟後,羅亮可能因用力過猛,從水泥管的一側跌到另一側,隨慣性向前運行的水泥管從羅亮身上無情地碾過。隨後,羅亮被在場的同學和老師緊急送往萬昌鎮中心衛生院救治。一位學生告訴記者,事發時,體育老師張某正在一旁撿石頭。
學校:該老師屬私自組織勞動
在永吉縣第十二中學,記者見到了該校李副校長。據李副校長介紹,悲劇發生後,他向在場學生了解了事情的經過:羅亮當時調皮趴在滾動中的水泥管上,後不慎跌落在地,被水泥管碾過。記者詢問李副校長,張某在上課期間組織學生在操場上勞動是否合適,李副校長表示,學校凡有大型集體勞動,都是經校團委、教育處統一組織安排進行的,任何一名老師都無權組織,張某的行爲屬私自組織學生勞動。李副校長還表示,學校方面從來沒有安排任何老師組織學生修整操場。對於校方在這起悲劇中應負的責任,李副校長稱,由於該校張校長等其他領導正在處理羅亮同學的事情,責任劃分需研究後纔有結果。
醫院:15分鐘沒能挽救少年生命
隨後,記者來到永吉縣萬昌鎮中心衛生院。據當時參與搶救羅亮的王醫生講,當日上午10時15分許,羅亮被同學及老師送到醫院。醫院經檢查發現,羅亮右側顱骨多處骨折,頭、鼻、耳朵等處出血,心率減弱到每分鐘三四下。羅亮胸、腹腔內均有積血,並且積血不斷噴出。醫院馬上採取急救措施,搶救工作共進行了約15分鐘,最終還是沒能挽救這名花季少年。
記者在當地派出所瞭解到,體育老師張某已被公安機關帶走。(文中羅亮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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