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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沈劍平):根據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國家七部委《關於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天津市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總體部署,交管局制定了車輛超載治理方案。今年6月20日至明年2月28日爲集中治理階段。
據瞭解,這次活動將自2004年5月中旬起至2005年5月31日止,集中一年的時間,對天津市道路上運輸砂石料、鋼材、煤炭、木材及危險化學品車輛超載、"大噸小標"、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爲進行集中治理,以實現上述違法行爲明顯減少,行車秩序明顯好轉,交通事故明顯下降的目標。活動共分三個階段。2004年5月中旬至6月20日,爲宣傳階段。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爲集中治理階段。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爲總結鞏固階段。
這次治理活動以102、103、104、205國道,津圍、寶平、九園、津歧公路和京津塘、唐津、京滬高速公路爲重點,配合公路部門在全市設置16處24小時交管專項治理點位。各交警支隊分別增設4處以上流動治理點位,每處點位不少於2名警力,加強對上述道路、建材生產基地、本市各區縣交界地區、本市與外省市交界地區的巡查管控;在主要公路設置2處臨檢點位,每處點位不少於2名警力,加強對"大噸小標"和違法改裝車輛的檢驗。針對違法車輛繞行治理點位、逃避檢查的問題,採取機動、靈活的勤務方式,在主要路段增設時間性遊動或固定治理點位,擴大管控範圍。同時,還將組織夜檢或晨檢行動。
這次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將嚴格依照執法程序,加大處罰匯轉力度。凡公路部門負責認定和消除超載行爲,交警均依法實施處罰,並根據國家七部委《關於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規定,嚴格依照計量稱重、文字數據認定、滯留超載車輛、消除違法狀態、依法處罰的執法程序,由公路管理部門認定和消除超載行爲後,公安交管部門對其超載違法行爲依法實施處罰,並對車輛超載、"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逐車進行分類登記。對本市違法車輛,依據《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對違法車輛所屬單位實施處罰;對外埠違法車輛,及時向違法車輛屬地公安交管部門進行匯轉。
爲遏制住超載源頭,交管部門將依法加大檢查力度。根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規範性文件和公佈的有關技術參數,在辦理新車註冊登記手續時,嚴格覈查新車配置標準,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辦理註冊登記手續。加強對"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車輛的復原工作,對車主申請復原或質量監督檢驗、工商等部門出具重新認定文書的車輛,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變更機動車檔案和行駛證。在車輛檢驗工作中,要將"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車輛作爲檢驗重點,對擅自改裝和"大噸小標"車輛一律不予年檢,並督促其限期復原。凡發現非法改裝車輛通過年度檢驗的,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對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另外,交管局還對治超執法人員提出更高要求:對超載違法行爲,要憑市政公路部門出具的車輛超載證明實施處罰,不得憑經驗和目測判別是否超載。要嚴格做到不消除違法狀態不放行,堅決杜絕罰款後放行及公路"三亂"等問題。同時,強調還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對運輸蔬菜瓜果等鮮活農產品的超載違法車輛,要按照國家七部委實施方案規定,實行不卸載、不扣車、不處罰,現場告誡、登記的措施,將有關違法情況及時匯轉至車輛屬地公安交管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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