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18日表示,人民法院必須嚴格按照憲法確立的“公開審判”和“獨立審判”原則開展審判活動。他表示,這兩大司法原則是實現司法公正、高效和廉潔的根本制度保障。
肖揚是在最高法院組織的學習憲法專題講座上說這番話的。他指出,我國憲法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爲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人民法院作爲國家的審判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一道,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重要職責。
肖揚表示,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人民法院而言,必須嚴格按照憲法確立的“公開審判”和“獨立審判”原則開展審判活動。公開審判,就是把審判活動置於廣大人民羣衆的監督之下。只有公開審判,才能真正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保證司法廉潔、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贏得人民羣衆的信任,樹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人民法院獨立審判,是在黨的領導和人民代表大會監督下進行的,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肖揚說,保證憲法確立的“公開審判”和“獨立審判”兩大司法原則的貫徹實施,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在貫徹兩大原則的過程中,必須做到獨立審判與公開審判的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
“只有獨立,才能不受各種干擾;只有公開,才能接受羣衆監督,法官的獨立纔不至於變爲獨斷專行。”肖揚表示:“兩個原則缺一不可,必須有機結合,才能相得益彰,實現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的目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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