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沈劍平):曾連續報道的天津市首例見義勇爲索賠案今天上午在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盜竊電線後駕車逃竄、撞死護林員慈洪生的被告陳某被以犯有搶劫罪和盜竊罪起訴。慈洪生的弟弟慈洪亮作爲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當庭向陳某提出索賠47萬餘元,這比此前所述的35萬餘元索賠額又提高了12萬餘元。對此,慈家的委託律師劉雨生表示,索賠數額之所以調整,是因爲本案適用今年5月1日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他們根據新解釋對索賠額重新進行了計算。
據指控,被告人陳某,男,27歲,捕前是本市北辰區青光電力安裝公司的工人。案發當日上午,他夥同王某某、尹某、李某等5人(均另案處理)駕車竄至本市武清區楊村小世界東側,盜竊苗地內電線杆上的光鋁線,被巡邏至此的慈洪生等人發現。被告人陳某在駕車逃跑時,將站在公路上攔截的慈洪生撞倒。慈經搶救無效身亡,隨後其行爲被天津市見義勇爲協會認定爲見義勇爲。
庭上,陳某對上述指控沒有異議,只是強調自己開車撞倒慈洪生時,並無主觀故意,而是怕被抓住想要儘快逃跑。陳的代理律師張志良也辯稱,陳當時只是做賊心虛,想要儘快逃跑,對其駕車可能撞傷或致慈死亡的結果僅是持有放任態度,而非直接故意。陳某在接近受害人時,已試圖轉彎,但由於車速較快(陳供述當時掛着四檔)、公路狹窄,受到中間隔離帶的限制,所以沒能繞開被害人。另外,陳某對起訴書指控的自2002年9月起夥同他人先後12次盜竊廢棄電力物資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慈家索賠包括20餘萬元精神撫卹金在內共計473796.88元,被告人陳某及其代理人均未表示異議,並願意賠償。
慈洪生的弟弟慈洪亮和妹妹慈鳳英到庭參加了旁聽。整個旁聽過程中,他們顯得較爲平靜。與之相反的是陳某的妻子和岳父,他們默默地坐在旁聽席的另一側,期間幾次因情緒過爲激動而流下眼淚。陳妻面對媒體的採訪一言不發。休庭後,他們圍在主審法官身旁,表示無力支付如此高額的索賠。
庭審結束後,慈洪生的弟弟慈洪亮和妹妹慈鳳英接受了記者採訪。慈洪亮說,父親之所以沒來,是因爲哥哥身亡後受到了非常大的打擊,現在身體還很虛弱。事發至今,肇事者和其家人都沒有說一句道歉的話,我們提出索賠只是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慈鳳英也表示,我們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當記者詢問如果被告人陳某無力支付賠償款他們會怎麼辦時,慈洪亮表示,他們會考慮向此事的受益者——電力部門要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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