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是第十四個全國土地日,爲打擊震懾那些不顧國家法令、破壞土地資源、違法佔地建設、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法行爲,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對去年以來全省發生的20起重大土地違法案件進行了通報。
從通報的情況看,案件涉及山西11個地市,土地違法存在一定的普遍性。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這20起案件共涉及違法佔用土地約3700畝,其中企業違規佔地現象最爲嚴重,共有15起,涉及土地面積2845畝,涉及企業70多戶;其次是村委會非法出租集體土地給企業建洗煤廠、村辦企業和苗圃基地的案件較多,共有4起,涉及土地面積爲775畝;另外,還有1起是私立學校違規佔用土地的案件,涉及土地面積80畝。
據記者瞭解,企業違法佔用土地較爲嚴重的案件包括:大同機場建設指揮部2000年徵用大同縣倍加造鎮倍加造村土地時,超佔235.6畝耕地至今沒有退回,並拖欠該村土地補償費用665.783萬元;代縣非法佔用耕地作煤場現象十分嚴重,僅陽明堡鎮就有40餘家煤場佔用耕地近500畝;長治市郊區中天焦化廠未經合法批准於2002年底以來佔地364畝(其中耕地124畝)擴建焦化廠;汾陽市龍泉鑄造焦化有限公司未經合法批准於2002年11月以來佔用張新堡村331.25畝耕地建焦化廠,2004年3月又擴佔31.5畝耕地;朔州市金沙灘牧場未經合法批准於2002年以來非法將國有農場地295.77畝(其中耕地86.27畝)出租用於建煤場。
村委會擅自將集體土地出租的案件有:太原市晉源區木廠頭村村委會於2003年5月以來擅自將該村村西的274畝基本農田租賃給太原市國營苗圃用作林木良種繁育基地,太原市國營苗圃現已佔用265畝基本農田種樹;大同市南郊區水泊寺鄉馬家小村村委會近年來非法出租集體土地約300畝辦煤場和村辦企業;盂縣楊家溝村村委會於2003年3月以來借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之名破壞100餘畝耕地開採殘煤和露頭煤;洪洞縣堤村鄉堤村村委會於2004年3月以來擅自將110畝耕地出租給洪洞縣龍泉洗煤廠、振德洗煤廠、劉建洗煤廠、李國旺洗煤廠等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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