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投入運行
【專題】《行政許可法》7月1日正式實施
[編者按]:6月28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廢止8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和關於停止執行本市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若干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這是本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重大舉措。停止執行的若干行政許可事項,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必然要求,有利於簡化辦事手續,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停止執行這些行政許可事項後,不會出現管理“真空”,市人民政府將依照法律規定,採取事後監督等相應的行政管理措施,維護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保證本市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健康、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