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天津市財政局瞭解到,經過一年多改革,天津市農民累計減負2.33億元,農村基本實現農業生產零稅負,農村稅費制度得到進一步規範,農村"三亂"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據瞭解,自2003年以來,天津市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天津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全面推開以"五個取消、一個調整、一個改革"爲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爲貫徹國家進一步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種糧積極性,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天津市決定自2004年起取消農業稅及附加稅。天津市政府還下發了《關於穩定糧食生產做好糧食市場供應工作的通知》,對取消農業稅及附加的政策做出明確規定,並指令由市和區縣兩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安排稅種取消後全市鄉村兩級減少的收入。
今年以來,天津市區和農業區縣財政向農村轉移支付1.25億元,其中天津市財政按照平均60%的標準給予資金補助。此外,爲確保農村稅費改革取得成效,天津市還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隨機抽選了78個鄉鎮和234個村,走訪了1100餘個農戶,直接向基層幹部和農民瞭解政策落實到位和農民減負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