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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諮詢熱線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機構
下崗後單位不給轉關係怎麼辦? 企業因何不給退休職工上保險?
病退職工的工資爲何這麼少? 私營老闆不籤合同誰來解決
社保網初步織就 ——專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唐延芹
北方網消息:上半年天津就業再就業工作成效顯著,完善了再就業扶持政策,陸續出臺了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鼓勵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等13個促進就業政策文件。同時,加大了政府開發和購買公益性崗位力度,把單個、分散的公益性崗位通過公司的管理和市場機制運作,實現有組織的穩定就業。截至6月末,組建公益性再就業公司110家,新建勞務派遣組織45家、社區就業組織639家、再就業基地30家,發展勞服企業226家,通過就業載體建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2.2萬人。
另外,今年1月1日天津工傷保險制度順利啓動,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制度爲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網已初步織就,成爲提高人民羣衆生活質量的重要保證,使職工羣衆實現了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困有所濟,傷有所助。
現場答疑摘錄
1.劉順岐:我愛人是第二日用化學廠職工,廠裏在未與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違規停交本人養老保險至今。2004年2月廠裏通知我愛人交納養老保險金870元,4月又通知補交以前3年的養老保險金,並說如果不補齊那一部分錢,以後就不給辦理,我們實際上只欠交一年零11個月,並不是3年。希望政府部門儘快解決我們的問題。
答:單位這樣做是不合理的,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規定,繳費義務人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用人單位應該負擔20%,職工應該負擔80%。之所以存在這樣的問題,是因爲現在有些單位存在經濟效益問題,就把部分單位應該負擔的養老保險轉到個人頭上,這是與法律規定相違背的。
2.趙江華:我在2000年開出下崗證明,但單位卻不給轉關係,沒法找工作。希望能給我個說法。
答:根據國家規定,企業有義務給員工轉關係,我們將與您單位聯繫,提出相關的處理辦法。
3.李華:我父親在砂布砂輪廠工作,現在已經退休,一直沒給上保險,現在患肺癌,單位又是困難企業,我們應該怎麼辦?
答:困難企業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特困企業,企業負擔10%,財政補貼90%,第二層次是困難企業,財政補貼70%,企業負擔30%,第三層次是比較困難企業,企業負擔60%,財政補貼40%。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辦法已於今年1月1日實施,只要補交大病統籌醫療保險費後,就可以按規定報銷醫療費。
4.李玲芝:我2001年和2002年都上了養老保險,再後來由於沒有收入,就沒上養老保險。我50歲退休的時候,中間沒交的幾年能否補交?
答:就目前來說,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合同是雙方共同簽訂的,按規定只要是雙方保持勞動關係15年,簽訂合同到10年的,企業就應該續簽合同。如果不是屬於這種情況的,就要雙方來協商來解決了。
5.田文俊:我1962年參加工作,1994年請的病假,2000年6月退休,現在我的工資是450元,我想知道是怎麼算的,爲什麼我的工資這麼少?
答: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因爲您是病退,按國家規定,病退比正常退休年齡早,而且比正常退休年齡每早一年其養老保險待遇(除個人賬戶外)每一年遞減2%,您50歲退休,就相應覈減了20%。這是勞動保障部的明文規定,所以就有您上述說的情況發生。還有您上養老保險有一個基數,根據您上養老保險的時間長短和上的基數的多少都有關係,基數大繳費時間長,您能得到的就多,基數小繳費時間短,您能得到就相應就少。
6.高瓊深:我在南開區三馬路的天津名特餐飲娛樂廣場工作,我們被老闆無故開除,既沒簽訂合同,也不給工資,20多個人生活沒有着落,請幫我們解決一下。
答:不和你們簽訂勞動合同肯定是不對,違反了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不給工資也是違法行爲。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已進入勞動仲裁階段,我們會和南開區勞動局聯繫,依法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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