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宮頸癌的虛弱女子李景蘭,在表弟幫助下,竟然將發財的目光盯上了前來探視的"閨中密友"曲某身上,隨後將密友殺死並碎屍,屍塊還在大蒸鍋中被煮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了這起離奇殘忍的血案。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景蘭夥同王琦預謀搶劫,於2003年11月1日由李將被害人曲某騙至瀋陽市鐵西區寧官村一住宅,事先在屋內等候的王琦用斧頭將曲某打倒後捆綁,二人當場搶走曲某身上的人民幣2000餘元及存摺、銀行卡等物品,後因曲某反抗,遂將其殺死並碎屍。
之後,二人於11月3日從曲某的郵政存摺裏取出人民幣5420元,分贓后王琦於當天攜帶曲某的屍塊逃走。2003年12月3日李在北京市朝陽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後被押解回瀋陽。本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景蘭的表弟王琦仍然在逃。
在法庭上,李景蘭講述了案發的過程:1999年她從外地來瀋陽後在寧官村租房居住。2003年8月23日,她因患宮頸癌做了手術,住院期間,負案在身的表弟王琦時常去陪護她。
“一天,我的初中同學曲某來探視,正巧王琦也在。曲和我從14歲就認識了,我們還曾一同合夥做生意,一直有着密切的往來。”據李景蘭說,曲在看望她時,大方地拿出錢夾,抽出幾百元錢給自己。這一幕被一旁的王琦看得清清楚楚。等曲走後,王琦對李說:“估計我要判刑也得判很多年,我孩子都十多歲了,我想在我進去前給孩子留點錢花。你看病也沒錢了,我看曲的錢夾裏有很多卡,不如我們搶她吧!”李禁不住王琦慫恿,答應了。
“2003年11月1日晚6點多,曲說要來看我和孩子,我把這消息告訴了王琦,晚上9點多,她跟我來到我原來的租住處。”一進門,曲某就被靜候在此的王琦打倒在地,用電話線綁住了手腳,然後二人逼她說出了密碼。“第二天早上6點多,王琦跑過來說,‘人死了!'據王琦說,凌晨2點多,曲要上廁所,他就給她鬆開手腳。她扯去嘴上的封條,在廁所敲牆,大聲喊救命,還抓撓王琦。怕鄰居聽見,王琦一使勁就把她掐死了。”後來王琦將屍塊煮了,用旅行箱裝上,坐車逃往外地。
公訴人指出,李景蘭屬於預謀後使用暴力手段脅迫搶劫他人財物,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曲的死亡是她和王琦共同實施搶劫犯罪的結果。法庭當庭未作出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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