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7日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常委擴大會議上,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書記王樂泉代表區黨委常委向全社會鄭重重申廉潔自律六項承諾。
承諾內容包括:凡是向各級黨委班子成員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給,而且要教育批評,並告訴組織部門記錄在案,今後對這樣的同志要注意觀察;
領導幹部要一概拒收金錢、有價證券、貴重物品,拒絕不了的立即上交組織,記錄在案;
凡是打着領導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辦事,或利用領導影響謀利的,各級領導幹部要一概拒絕,並嚴肅批評;
領導幹部要帶頭遵紀守法,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決不越權,更不濫用權利;
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涉及家庭和親屬的婚喪嫁娶等,一律簡辦,決不允許以此斂財;
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要自覺認真地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分管範圍內,敢抓敢管,並大力支持紀檢、監管部門開展工作。
王樂泉代表自治區黨委常委表示,作爲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是全黨全社會重點監督的對象。全體常委要帶頭遵守各項黨紀法規,自覺接受全體黨員、幹部和全社會的監督,在全黨、全社會形成遵守黨紀、政紀、依法廉潔辦事的濃厚風氣,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轉變。
王樂泉指出,要切實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巡視隊伍,不斷總結經驗,推動巡視工作規範化,進一步推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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