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200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日前,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就人們關心的一些問題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這位負責人說,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作爲政府內部的專門監督機關,工作職責和角度不一樣,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要促進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在加強政府廉政勤政建設中,監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密切協作配合。監察機關每年調查處理10多萬違紀人員,這些線索主要來自監督檢查、幹部考察和信訪舉報等,也有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監察機關一直高度重視審計機關提供的違紀線索,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覈查,並根據覈查結果依法依紀作出處理。在這個過程中,審計機關給予了積極支持和配合。
這位負責人指出,審計報告揭露的問題確實嚴重。我們對這些問題認真進行了梳理和分析,大致有如下幾種情況: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行爲不規範;不嚴格依法行政,違規操作;有些問題涉嫌違法犯罪。
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所履行的職責第一條就是“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國家行政機關如不履行法定職責或不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職責,監察機關應該依法實施監督檢查。這既是監察機關的職責,也是推進政府廉政、勤政建設的重要任務。當前,監察機關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就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改和糾正。對其中涉嫌違紀違法的線索,有些監察機關已經掌握,正在抓緊調查,並取得了重要進展。
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強調,對於已經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發現一起就要嚴肅查處一起。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很好地總結吸取教訓,切實抓好整改工作。要認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容易出現問題的部位,建立健全制度,切實加強管理,構建有效防範違法行政和腐敗現象的預警機制和權力運行機制。要綜合運用黨內監督、國家專門機關監督、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多種形式,對行政行爲實施全過程監督,制約和規範權力的行使,嚴格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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