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橋區丁字沽一號路平谷小區居民樓黑板上,寫着這樣一條規定:當衆放屁罰五元。貼這則規定的是一號樓2門的居民範女士。周圍鄰居則認爲,讓大夥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是對的,但這種方式實在不敢恭維。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小區得知,範女士在小區很有名,“她經常因爲衛生問題和附近鄰居爭吵。一次她兒子當衆挖鼻孔擤鼻涕,她上去就是一巴掌;還有一次,她丈夫打噴嚏、咳嗽沒捂嘴,她爲此也和丈夫吵半天。”
得知記者爲此事而來採訪,範女士撲哧笑了,她說:“當衆放屁,這也是個不文明行爲吧。我就是想讓大夥互相監督,儘快改掉自己的一些壞習慣,其實儘管說罰5元,到目前爲止並沒有一個人受到過懲罰。”
本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認爲,這種所謂的罰款完全不具備合法性和可依據性。工作人員建議儘快撤掉這樣的規定,採取更爲有效合理的辦法維護環境。紅橋巡警表示,此舉從某種程度上已經擾亂了環境,在公共場所隨便張貼這樣的“規定”也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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