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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長春綁架事件被害人質丈夫的深入對話(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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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反劫暴談判理論專家高峯:頻繁地換談判手,給劫持者帶來心理適應上的困難 |
7月7日吉林長春市發生劫匪劫持人質案,綁匪被擊斃,人質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和公衆質疑選擇什麼時機擊斃綁匪?是不是要等到綁匪動手?既然開槍,爲什麼射殺綁匪時不能一槍斃命?最重要的是,爲什麼在警方開第一槍後,還留給綁匪刺殺人質七刀的時間。央視新聞頻道社會記錄就此進行了採訪,並請有關專家進行了分析,下面是節目實錄。
主持人阿丘:
幾天前,7月7日早晨7:40左右,吉林省長春市北安路。一名出租車司機發現在一輛紅色寶萊車內,一名歹徒正用刀挾持開車的女士。他立刻撥打電話報警,並用自己的車將寶萊車當街攔截下來。接到報案後,長春市公安局立刻派出大量警力前往營救。在與歹徒對峙、勸說近3個小時後,10時34分,警方開槍將劫匪擊斃。有媒體稱,當時警方共開了四槍。
主持人阿丘: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被劫人質的頸動脈和氣管在最後瞬間被劫匪割斷,上午11時,在長春市中心醫院,人質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劫案突然發生,災難突然降臨,相信沒有人願意看到現在的結果。不過這些天來除了悲劇本身之外,遇害人質家屬和公衆對此案中長春警方的質疑,更加令人注目。
本週星期一,死者家屬就人質死亡事件和長春警方進行了第一次正面接觸。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唐慶華接待了他們。他們在長春市刑偵大隊一間辦公室裏進行了三個多小時的交涉。
被害人質的丈夫姚立峯採訪:
姚立峯:對我們提出的幾點質疑,也都是回答的不是讓人那麼信服,而是在狡辯。
記者:是嗎?
姚立峯:再說了還是不面對現實,還在狡辯。
記者:最後什麼結果都沒有嗎?
姚立峯:他們說可以根據法律條文,讓我們提出賠償訴訟,讓我們找相關的法律條文,提出一個書面材料,給他們交上去,讓人太傷心了。
主持人阿丘:
應該說,長春警方在此案中的處理,前半段,是公認爲無可厚非的。事發後,110出警速度很快,而且迅速控制了局面。在談判中,警方也從人質的安危出發,不斷的想辦法滿足綁匪的要求,甚至提出用警員換人質的方法。家屬和公衆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在後面,因爲後來根據法醫報告,人質是刀傷致死,而且身中七刀。所以大家質疑的是。選擇什麼時機擊斃綁匪?是不是要等到綁匪動手?既然開槍,爲什麼射殺綁匪時不能一槍斃命?最重要的是,爲什麼在警方開第一槍後,還留給綁匪刺殺人質七刀的時間。
由此更引出了人們對長春警方有沒有預案,是否有足夠的專業水平和專業人員,應對這類案件的質疑,7月7日下午4時,長春警方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這裏面也許可以提供我們一些問題的答案。
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唐慶華:接到報告後,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田中林同志,副局長鄭偉民同志,唐慶華,也就是我,立即趕赴現場,在十點三十四分,民警在發現犯罪分子,用刀刺向人質頸部時,採取了果斷措施,開槍將其擊斃,由於人質頸動脈和氣管被割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記者:當時犯罪分子都提出什麼要求了?
唐慶華:當時犯罪分子主要是要錢,他的目的是搶劫,綁架人質。
記者:現場一共開了幾槍?
唐慶華:槍數應該是幾槍,不是一槍,可以這麼講。
記者:開了第一槍以後,犯罪嫌疑人還繼續傷害人質嗎?
唐慶華:在現場那就是一瞬間了,是不是?他那邊先動刀傷害了人質,咱們纔開槍打的他。
記者:除了從副駕駛的位置開槍以外,在其他角度能不能選擇?
唐慶華:給他一槍擊斃的可能,我們預案也有。原來考慮準備用狙擊手,但是感到車裏的視線不好,隔着玻璃看得不準,而且犯罪嫌疑人和人質的距離,非常近。咱們選的致高點離現場,還稍稍遠了一點,還是採取近距離尋找時機,如果犯罪分子不採取,傷害人質的殘忍手段,我們暫時不會立即對他擊斃,還要繼續跟他談,還要繼續選擇更好的時機。
記者:我想問一下,長春市有沒有談判專家?
唐慶華:這樣的隊伍,你說這個談判專家吧。長春市公安機關對於突發性的預案早就制定了,發生這類問題,咱們市局的主要領導都到場親自指揮,同時親自去談判,你要說這個專家,我如果不算專家的話,我們其他的局長,田局長還算專家吧。
主持人阿丘:前天,我們就長春劫持人質事件請教了公安大學犯罪學教研室郝宏奎副教授。不過處於嚴謹,郝教授再三向我們強調說自己因爲當時不在現場所以無法評點此事,他只是作爲一名學者提供一些他在犯罪學領域的研究所得,僅供給我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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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大學犯罪學教研室郝宏奎副教授:這類案件一旦發案之後呢,往往會有很多領導到場,必須實行分層的指揮明確指揮責任 |
郝宏奎:這類案件一旦發案之後呢,往往會有很多領導到場,必須呢,實行分層的指揮,明確指揮責任,否則的話,很可能就會出現多頭指揮,領導到高級領導的指揮,越級指揮,還有羣龍無首指揮的缺位,這樣呢,就容易出現指揮混亂,但現場呢,可能了有的事情誰都可以拍板,誰都可以不拍板,那麼出了問題呢,責任都搞不清楚。
主持人阿丘:七月七日的劫案發生時,到場的官員確實也有不少,犯罪學領域的專家們認爲,在這種場合如果多頭管理,是危險的。
北京人民警察學院教授高峯採訪:那麼頻繁地換談判手,就給劫持者帶來心理適應上的困難,老在適應不適應適應不適應當中,就無法由淺入深走到心坎中去,換談判手要是迫不得已,比如明顯對這個談判手不適應。走進靈魂的底層,最後對對方風格的適應,特別是在對方認可的情況下,怎麼化解?換談判手或談判專家那是迫不得已,第一個劫持者明顯對我們的談判手或談判專家反感,第二個我們的風格和對方的風格不對路,效果不佳。第三個明顯地失誤,帶來了整個環節的突變和劫匪情緒的煩亂,如果在比較穩定的情況下,一般讓這個人進行到底,保持風格適應和心理狀態的一致性,儘快地達到一種情感,人格和語言的認同。
主持人阿丘:剛纔談話的高峯教授,是北京人民警察學院教授,二級警督,反劫暴談判理論專家。與郝教授一樣,高教授也指出自己只能爲我們提供一些參考知識。
採訪:
記者:一個談判手至少要具備幾種素質?
高峯:一,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本土的文化體系,包括,法律哲學政治建築氣象心理生理,這些在他腦子裏可以靈活變換,特別他靈機的狀態可以發揮到最佳狀態。二,腦子反應一定要快,他的反應是根據現場談判的一種工作直覺,條件反射的方式出來,就跟開車一樣,手動檔。到了一定時候前面有人,有的腳自然就點剎車了達到恰到好處。三,臉上必須帶有演員的特點,能夠通過自己的動作聲音,把感情深深地壓到語音的分貝之中,通過臉上的痛苦的焦慮的兩個眸子,能夠把感情迅速的傳達給劫持者,使他能夠感覺到談判者是真心來幫助他,至少在感情上是同步化的,四,生動的口頭表達能力,表達能力極強,談判者的主要能力就表現在口頭表達能力上,幾句話迅速打動對方,出現感動迷惘錯亂甚至自我懷疑最根本出現自我動搖,最後由我們談判手的整個思路把他牽引出來,“現在我放下還來得及嗎?”到這個時候談判手的工作就基本完成了。
主持人阿丘:我們即使有了這些職業化的談判的專家,這纔是達到談判正規化的第一個方面,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談判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
公安大學犯罪學教研室郝宏奎:你像國外,境外的正規的談判,他是實行六員制,一個談判組長,這是整個主導談判工作的,還有一個主談手,還有一個的副談手,還有一個情報的會議的總分析紀錄人員,還有一個武力處置組的聯絡人員,在加上精神分析或者心理學的專家。我們既要保護人質的安全,同時儘可能的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對犯罪分子採取擊斃這樣一些不得使用的辦法,同時呢也要保證我們警察的安全,所以說處置人質劫持案件呢,難度很大。保證人質的安全這是個前提,不得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要任意剝奪犯罪分子的生命。因爲犯罪分子也不會輕易對人質實施傷害。
主持人阿丘:那麼在犯罪分子已經動手行兇時選擇擊斃到底是不是最佳時機呢?我們採訪了中國特警學院搏擊教研室主任,杜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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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特警學院搏擊教研室主任杜振高:既然決定開槍,那就提前打 |
杜振高:既然決定開槍了,那就是提前打,不要僵持已經是到了最後了你再開槍。已經晚了。指揮員是一個最關鍵的人物,他開槍不開槍完全由指揮員做主,這個決心呢是在之前下,不能說到最後了,人質受到破壞以後你再開槍已經沒有用了。比如說這個案例的話,他已經拿刀把人質的動脈喉管都拉了,你再開槍。跟你抓獲他,最後沒什麼區別,人質都已經那樣了,你再開槍有什麼意義呀,所以你意義就不大了,要麼你就提前開槍,在沒有破害人質之前,提前啪一槍打掉了。
主持人阿丘:在劫匪已經行兇時再行動,按照專家的說法,已經是錯過了最佳時機,劫匪也不是被啪的一槍打掉了,而是四槍斃命。我昨天拿到了長春市法醫鑑定中心給人質家屬的一份驗屍報告。結論是死者身上一共有七處刀傷,頸部三處,左胸兩處,手上兩處。我不在現場沒有親眼看見,先開槍還是先行兇我不能妄下結論,但至少可以肯定在這四槍過程中人質受到了致命傷,劫匪人質雙亡。
北京人民警察學院教授高峯採訪:綁匪劫持了人質,我們的反劫持談判就是爲了解救人質,如果人質被劫持了,不管什麼理由什麼情況下,人質出現了死亡,就標誌着這一次反劫持談判的失敗。
公安大學犯罪學教研室郝宏奎:這幾年應該說,我們國家在處理劫持人質案件,他們在人質談判這個方面,是有很大的發展有很大的進步。前些年在成都曾經有一個死刑犯,就是劫持了一個小孩。
主持人阿丘:郝教授回憶起來的這個案例,我們在成都警方的幫助下找到了一段當時的影像資料。在今天節目的最後,我們一起來看看當時的情形。這裏面或許有許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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