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的張女士睡覺時被歹徒強姦,當地警方設計了一個奇怪的抓捕方案:民警埋伏在張女士家中,等歹徒再次實施犯罪時將其當場抓獲並拿到證據。第二天晚上,歹徒竟在4名民警的包圍下逃脫。隨後,警方提取了歹徒現場留下的精斑與15名嫌疑人的血樣做DNA鑑定,發現精斑與村民李端慶的血樣相吻合。但李端慶的律師發現警方在提取血樣的過程中有不規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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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家 |
離奇抓捕方案
警方讓受害人再次受辱
2003年6月4日晚上,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楊葉鎮發生了一起離奇的案件。就在那天晚上,當村民張女士熟睡之際,一個蒙面男子闖進了她的家欲行不軌,由於驚醒了孩子,歹徒逃走。這是張女士噩夢般生活的開始,因爲她沒有想到第二天晚上歹徒又來了。這次歹徒竟然帶了把刀,張女士剛想反抗,他就掏出刀抵在張女士的胸前。張女士害怕歹徒傷害孩子,只好忍痛就範。
受害人的家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供圖
遭受了奇恥大辱之後,張女士去當地的楊葉鎮派出所報了案。派出所的領導估計,大膽歹徒第三天可能還會再來,於是決定6月6日晚上實施守候抓捕。不過在抓捕方案當中,有一個細節讓受害人很尷尬。警方說,要等到犯罪嫌疑人泄精之後,再讓張女士喊出聲音,然後他們才能進去抓捕。但是參與當晚抓捕的派出所所長並沒有說清爲什麼會設計這樣的方案。爲了能儘快抓住那名男子,張女士只好冒着再被強姦一次的痛苦配合警方。
強姦犯二次得逞後逃跑
這天深夜,民警們果然來了,大家在11點時悄悄布控。受害人介紹,當時派出所長、副所長等四位民警就在客廳的沙發處埋伏,她還是在裏間跟二女兒和小兒子睡在大牀上,14歲的大女兒睡在小牀上。
大約在午夜過後,不出派出所預料,色膽包天的蒙面歹徒居然如期而至了。受害者說他進屋後先將燈泡摘下,手上又操起了尖刀。這一次受害者是遵循派出所的指令,沒有反抗。當時4位民警靜悄悄地埋伏着沒發出一點聲音,也沒有作出任何舉動。直到張女士按照事先約好的暗號發出咳嗽聲,葉所長才衝了出來。可是這已經驚動了歹徒,他趁黑迅速地從後門跑掉了。
讓誰也想不到的事情就這樣發生了,蒙面歹徒不但在四位警察的身邊把受害人再次侮辱,而且又從四位警察的包圍之中逃之夭夭,追出門去的警察一直搜索到天亮,也沒有把裸體逃脫的歹徒找到。事後,警方對這次抓捕失敗的解釋是,剛開始他們沒有聽到歹徒進門的聲音,而當他們聽到張女士發出的聲響衝出來時,歹徒已經受驚逃跑了。
無辜村民蒙冤
根據DNA鑑定逮捕李端慶
案發後,派出所在鎮上排出了許多重點對象,抽取了他們的血樣,與被害人身體上取到的精液殘跡一起送到具備完善DNA鑑定技術的黃岡市公安局。一個月後,鑑定出來了,同村的一個叫李端慶的人,他的血液與犯罪現場遺留的精液殘跡DNA一致。據此,李端慶被捕,強姦案告破,歹徒落網,派出所一身輕鬆。
律師分析案件諸多疑點
但是鎮上的村民們卻不幹了。據村民們反映,李端慶家族有遺傳病史,他本人體質很弱,性格內向,並且腿腳有一些跛,說他作案逃跑,實在是冤。不僅這些,就連被害人的丈夫也不相信案子是李端慶犯的。
李端慶的律師分析案件,發現這個案子的確疑點多多,比如犯罪現場遺留的鞋子是42碼的,但是李端慶只能穿39碼的鞋。受害人陳述說歹徒身材高大,而李端慶身高不到1.65米。李端慶與受害人既是親戚,又做了10年的鄰居,音容笑貌相互熟悉。案發時受害人曾與歹徒對話,如果作案的真是李端慶,那麼受害人肯定能聽出他的聲音來。
當初採血程序很不嚴謹
關鍵的一點是,律師發現當初的採血程序很不嚴謹。村裏的醫生採血之後,並沒有進行嚴格封存,存在血樣搞混甚至被人調包的可能。去年11月,李端慶的案子在鄂州市鄂城區法院開庭了,李端慶當庭否認對自己犯強姦罪的指控,並且提出要求重新進行DNA鑑定。
李端慶排除嫌疑後獲釋
在法官做出決定之後,令人瞠目結舌的結果出來了。用法醫重新爲李端慶抽取的血樣,湖北省高院的鑑定結論是犯罪現場的可疑斑痕非李端慶所留。最終,北京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所做的鑑定,徹底排除了李端慶的作案嫌疑。今年1月,李端慶走出了看守所,重獲自由的他感受更多的是一種委屈和侮辱。
在李端慶被釋放後不久,鄂城區公安分局的領導專程去李端慶家上門賠禮道歉,並賠償了李家兩萬元人民幣。至此,李端慶的冤案了結。但是一年前強姦案的偵破又回到了起點,怎麼才能在冤枉一個好人之後捉住那個壞人呢?楊葉鎮派出所對於最終偵破一年前的強姦案態度是樂觀的,他們認爲許多案件是在十幾年之後纔有了新的證據和新的線索。但是,受害人張女士也要再等上10年嗎?
受害者家屬質疑
重要指紋物證下落不明釋
無論派出所如何解釋,事實就是犯罪分子在四位警官的眼皮底下又實施了一次強姦。受害者說,6月6日這次強姦的發生完全是警察一手造成的。而那天夜裏發生的這一切被不久後回家的張女士的丈夫知道了,他大爲震怒。他氣憤地說,四個公安人員眼睜睜地看着歹徒作案卻不採取行動,而且全副武裝竟然還讓歹徒溜走,這就是一種失職行爲。他認爲派出所說當時什麼也沒聽到這是鬼話,是辦錯案子的託詞。
當時犯罪嫌疑人逃脫時,遺留在現場的有燈泡、刀子,這上面應該有歹徒的指紋。警方說經過技術部門鑑定,刀子上沒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紋,這可能是因爲刀子上的灰塵比較重。與刀子一起從現場取回的那隻被歹徒從燈口取下的燈泡,派出所說現在不知道在哪裏保管,但是他們肯定地說對破案最直觀的指紋也沒有取到。這樣,破案的突破口就只有DNA鑑定了。
舉案說法
如此獲取證據涉嫌濫用職權
主持人:我們今天請到演播室的嘉賓就是採訪這一起案件的記者孫震博。你第一次聽到這個方案,你的感覺是什麼?
孫震博:《水滸傳》裏寫到一個歹徒凌辱良家婦女,魯智深就躺在牀上代替這個良家婦女等歹徒來,然後將他抓住。那如果這個方案當中,躺在牀上的不是這位婦女而是一個警察,那麼抓捕這個歹徒不就很容易了嗎?
主持人:但是我感覺到,警方一開始在制定這個方案的時候,更重要的是想在現場留下充分的證據,給日後定案提供便利。
孫震博:在前一天的晚上已經發生了強姦案,而且物證已經留在了現場,就是所謂的精斑,但是第二天還要這麼做只能是匪夷所思。
主持人:爲了這樣一個抓犯罪嫌疑人的目的,設置所謂的這樣一套抓捕方案,在法律上來講會不會有什麼問題,我們請教一下相關的專家。
有關專家稱:在抓捕方案裏頭讓當事人再次受到了強姦,而且以此作爲獲取證據的一個手段,這涉嫌濫用職權。第二,把受害人和她的子女置於一種危險之中,沒有采取任何的保護措施,特別是在持刀強姦這種案件裏面,沒采取任何的保護措施,就涉及了不積極地保護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定職責。
DNA技術出錯可能性很小
主持人:我們看到前後數次鑑定,第一次認爲現場遺留的精斑是李端慶的,後面幾次都否認了。爲什麼惟獨第一次DNA的鑑定會出現這樣一個問題?
孫震博:出現這種情況要麼是人爲因素導致的,要麼是檢驗本身出了差錯。
主持人:現在可能很多人有這個疑問,這種DNA鑑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到底有多少?我們來請教一下有關方面的專家。
有關專家稱:除了單卵雙生的雙胞胎以外,這個世界上沒有兩個人的DNA結構是一樣的,如果檢驗結果出現不同的結論,很可能就有一方是做錯了。出現這種錯誤除了人爲的故意因素以外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就是血樣出了錯誤,另一個原因就是技術原因。但是技術出錯的可能性很小。
主持人:如果技術出錯的可能性很小,那麼人爲出錯的可能性就會增大。第一次李端慶的血樣被抽出來並且被送去鑑定的過程當中,哪一個環節最有可能出現問題?
孫震博:在黃岡市公安局做DNA鑑定的時候是有可能出錯的,有可能把血樣拿錯了。另外可能是從楊葉往黃岡送血樣的過程當中被別人調了包。
主持人:當時辦案人員對於第一次DNA鑑定出現錯誤這個事實有沒有回過頭去進行調查究竟錯在哪兒呢?
孫震博:如果這個DNA鑑定不出錯的話,案子也不會拖到今天。第一次的檢驗過程中,那些精斑肯定是犯罪嫌疑人的,後來又取到了幾個人的血樣,經過DNA鑑定有兩樣東西是同一的,這至少說明這幾人中肯定有犯罪嫌疑人,但不是李端慶。現在排查出來15個重點的嫌疑對象,只需要把他們一一再抽一遍血,誰和當時DNA圖譜相吻合,誰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警方沒有去這麼做。
主持人:整個案件從一開始的蹊蹺抓捕方案,一個失敗的抓捕行動,到最後一次錯誤的鑑定,導致一個無辜的人被關了半年之久。最後的辦法就是重新去尋找一條正確的通往最終結局的道路,我們也將等待當地公安機關給我們一個最終的說法。
據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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