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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人涉及馮明昌騙貸案
華光公司董事長馮明昌鉅額騙貸案之所以令人震驚,除了騙貸額度巨大以外,另一個原因則在於衆多銀行及政府部門官員涉案。
目前,這起觸目驚心的鉅額騙貸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新華社7月10日的一則消息披露,有關方面目前已對馮明昌等62名涉案人員先後採取了司法措施,其中包括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副行長葉家聲、佛山市分行原行長林俊江、南海區支行原行長林裕行、南海區財政局原局長孫伯寬、何偉林等人。
有消息稱,馮明昌騙貸案早在2003年春就已露出端倪,涉案的30多名責任人當年即已被“抓”。
騙貸案初步調查結果於2003年8月5日呈上溫家寶總理案頭,溫總理當日即在報告上作了批示。次日,中紀委和廣東省有關部門成立“806專案組”進駐佛山。知情人士說,專案組當時包下了佛山市委黨校的一幢五層樓房辦公,成員一度多達200多人。
就在“806專案組”開展調查時,發生了華光公司員工集體抗議事件。8月11日,數千名華光公司員工在公司門前靜坐,抗議公司連續5個月拖欠工資。就在當晚,馮明昌被“上邊”來的人帶走,而且從此一去不回。
然而,直至案情被審計報告公開,當地政府對騙貸案仍然諱莫如深,以致小道消息在南海乃至佛山紛傳。7月13日,記者致電南海區財政局,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在同一個樓裏辦公,但是他“對整個事情的發展並不知情。”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惟一能夠證實的是,南海區財政局領導班子去年就作了調整,目前,財政局沒有局長,局裏的“全面工作”由一位副局長“主持”。
事實上,據早報駐廣州記者瞭解到的信息,早在去年中秋節前夕,馮明昌騙貸案中的30多名主要涉案人員即已被“抓”,其中包括南海區財政局前兩任局長孫伯寬、何偉林,以及前副局長樑紹輝等人。
同馮明昌騙貸案一樣,審計風暴中被公之於衆的原華中電業管理局局長、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林孔興涉嫌貪污、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也有了初步結果。新華社發佈的消息稱,林孔興及其妻王萍“已於2004年1月被移送湖北省檢察院立案偵查”。
此次審計風暴中披露出來的部分問題,比如鞍山電業局原局長陳忠擅自挪用鉅額資金、山西省電力科學研究院套取並集體私分國有資產等案件,也已被移送當地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東方廣場”難覓責任人
與馮明昌案的“連鎖反應”不同,審計報告揭露的許多案子卻出現了“責任人缺位”現象,湖北省黃岡市東方廣場可謂其中典型———由於屬於“集體決策”,東方廣場已經很難找到責任人。
記者在黃岡調查期間發現,挪用1167萬元國債資金、以提升黃岡形象爲初衷的東方廣場現在落魄蕭條。然而,這個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已經很難找到責任人。黃岡市委一位官員稱,東方廣場工程是當時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程,“不是哪一個領導能拍板的。”早報記者瞭解到,當時的黃岡市委書記在廣場竣工後的第二年升任湖北省副省長,而當時的項目總指揮、黃岡市副市長盧焱羣,現已升任黃岡市政法委書記。
黃岡市紀檢委的一位負責人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這個工程“很敏感”,目前“正在查”。至於是誰在查、在查誰、查到什麼程度了,該負責人則表示“現在還不好說”。
審計案件責任人缺位這種不正常現象並非今年獨有。以去年審計報告涉及的一些大案要案爲例,大部分案件已經得到有效處理。但是涉案的中央有關部門對自身存在問題的處理情況卻鮮有結論。
審計案件責任人缺位現象引起了人大常委的關注。6月24日,100多名全國人大常委呼籲“腐敗問題要有下文”,當日,這則消息被廣爲轉載,消息中引述的李梅芳委員的一段話,也因此廣爲流傳:
“去年審計了國家林業局挪用和貪污3300多萬,後來這個事情怎麼處理也不知道,這次又查出來國家林業局下面的單位用更惡劣的手段,變更項目來騙取錢。像這樣的部門、這樣的系統屢查屢犯,查出來的結果怎樣?”
違規擔保案牽出已故副市長
“審計風暴”的主角之一、原北京供電局局長、北京供電公司總經理趙雙駒目前仍在上班。他現在的身份是北京電力行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供電分會的常務副會長。
李金華在審計報告中指出,1994年至1996年,北京供電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情況下,擅自爲北京威瑞克公司提供擔保,本息合計11.2億元。由於威瑞克公司瀕臨破產,經法院判決,北京供電公司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造成損失4.57億元。
審計報告中提到的“趙某”正是趙雙駒。7月13日,趙雙駒的祕書張輝在電話中向記者解釋,當年北京供電公司爲威瑞克擔保,並不是趙雙駒本人的意思,而是已故的前北京市常務副市長張百發牽的線。當時北京正處於“振興經濟、招商引資”的高峯期,而威瑞克生產的高標準電纜也是供電局所需要的,市政府找到供電公司,供電公司也就順水推舟地爲威瑞克提供了擔保。
據張輝介紹,近幾年來,中紀委和審計署一直在“覈實”北京供電公司爲威瑞克擔保的案子。
現年64歲的趙雙駒當了13年供電局局長,而當初他從清華大學畢業時,只是北京市昌平縣供電局一名爬電線杆子的普通電工。1999年,趙從北京市供電局局長任上退下來後,改任華北電管局局長助理。次年,趙雙駒退休,並從那時起一直擔任現職務。
今年審計報告被公之於衆的那天,趙雙駒正在江西贛州出差。據說趙返京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北京供電公司高層提出“從行業協會退出來”,但該高層當即表示“趙還得堅持幹。”
現在,趙雙駒仍然每天到位於宣武區棗林前街一幢三層小樓房去辦公。
北京供電公司非法擔保案折射出這樣一道難題:誰該爲決策失誤造成的鉅額損失承擔責任?
無法被追究責任的還有原國電公司總經理高嚴。在李金華的審計報告中提到,2000年5月在武漢召開的國電公司人事幹部會議,花掉食宿費用91萬元、接待費用82萬元、禮品費用99萬元,此外,還有做假賬發生的費用32萬元。而這次耗資304萬元的會議的導演者據說正是高嚴。
此外,審計報告指出,原國電公司損益不實及國有資產流失嚴重、決策失誤造成損失重大,違規金額高達211.4億元。作爲國電公司最高決策層的高嚴顯然對此難辭其咎。
事實上,早在2002年底,國電案便露出端倪。60歲的高嚴恰在此時從原國電總經理任上退休。而就在高即將接受例行的離任審計時,傳出了其出逃國外的消息。
高嚴最後一次在公開場合露面的時間是2002年8月29日,當日他會見了日本亞洲交流協會代表團。兩個月後的10月18日,原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前夕,高神祕失蹤。而此前的3月份,高嚴即已被限制公務出行,一個月後被“雙規”。
直到現在,高嚴究竟身在何處,對公衆而言仍然是一個謎。原國電公司慘重損失的責任歸屬問題,也因此成爲又一個懸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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