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深圳熱氣逼人。
深圳律師界也爆出了一個不亞於天氣熱度的新聞。深圳律師劉子龍協同六十餘名深圳律師,在昨日召開的深圳市第四屆律師代表會第二次會議上,聯名提出罷免他們在一年前辛辛苦苦選出來的會長。這位叫徐建的會長是全國首個由律師會員直接從執業律師中選舉出來的會長,深圳律協也是全國首個由官辦轉向民間自治的地方律協,是國家司法部深爲關注的改革試點。
面對着來勢洶洶的罷免提案,民選會長徐建坦然接招:“我反對他的許多觀點,但我不能不給他發言的權利。”
劉子龍這位按會議章程沒有發言資格的普通律師,在代表會議上被破格暢所欲言,向民選律協大力發飆,在數百律師代表前指出律協在運作中出現的種種問題。
主席臺上的會長徐建被劉子龍責難得臉色窘迫。但會後,徐建平靜地說:“我作爲民選的會長,必須得接受他們的監督,必須得有這樣容納和傾聽的胸襟。他提的問題很尖銳,但說得好的我要聽取。這正是對我們律協自治的試金石,是對民主精神的試金石。”
買樓引發罷免風波
這場罷免風波早在一年前就埋下了伏筆,買樓風波愈演愈烈
去年7月,深圳律師代表大會通過直選,成功選篩了有司法局官員背景的老會長,首次直選出了由執業律師擔任的會長和副會長。早就醞釀着進行行業自治變革的深圳市司法局,放手讓律協自治,並原封不同地把前幾屆律協積累下來的1200餘萬元會費給了這個新生兒。
欲有所作爲的民選班子,認爲律協最需解決的眼前問題是搬出原來老舊狹小的辦公室,買下辦公新房。8月份,深圳律協的民選理事會全票通過了買樓決議,決定以律協會費買下價值2000餘萬元的辦公樓。但以深圳律師馮友爲代表的部分律師堅決反對,稱花錢合理性值得懷疑,認爲這樣重大的事項應在全體深圳律師中公示,並召開臨時律師代表大會進行表決。但因爲臨時代表的提議人沒有到法定人數,8月初,深圳律師協會在馮友等律師的反對聲中,簽下了這個買樓合同。
在此後的一年中,會長徐建按照他作出的十項競選承諾逐步推進了他的施政綱領,受到了官方和媒體的好評。但買樓風波的陰影卻沒有因此消退,反而是愈演愈烈,本報也介入調查,在去年9月16日發表了《深圳律師協會紛爭四起》的深度報道。坊間反對的聲音認爲這種負債經營的做法不合理,並且方案沒有在律師中公示,認爲有違民意,部分律師甚至認爲會長和祕書長在買樓中拿了好處。深圳市司法局立即介入了調查,調查結果是,會長徐建是清白的。
然而,部分律師對此並未罷休,劉子龍律師就是其中一位。“律協出了這個問題,就是我們的家出了問題,我就有義務把問題提出來。我認爲只有這樣做才符合一個會員律師的權利和義務。”劉子龍在會上會下都如此解釋他的動機。
事實上,不管是劉子龍,還是會長徐建都承認,此前,他們兩人是私交不錯的朋友。劉子龍在大會上對提議的原因慷慨陳詞:“不能因爲我們的交情影響了我們對律協的監督。他現在做錯了事,我們就有權利提出罷免。我並不清楚明天這個罷免提案會不會上升到罷免議案,進入罷免程序。但我清楚,只要我今天在這個會上提出來了,就會有利於律協建立一套更明確的監督和罷免制度。”
劉子龍提出了《對深圳市律師協會徐建會長、趙志誠祕書長的質詢提案》和《關於罷免徐建深圳市律師協會會長職務、趙志成祕書長職務的提案》。在後一提案中,劉子龍列出了18條事實與理由。徐建在主席臺上安靜地傾聽劉的當面指責,這使劉子龍本人也深爲感動:“感謝主席團、感謝徐建會長破格給我一個在大會上發言的機會。我認爲,只有在我們這樣民選的、民主的律協裏纔可能使我有這樣的發言機會。既然你徐建有這樣的胸襟,那我劉子龍在這裏立誓,就把這次罷免事件當作對你在深圳律協工作一年的檢驗吧。如果通過檢驗,那說明你的工作還是得到了大多數律師的支持,那我會以高規格的方式來感謝你,招待你。我會花五年的時間來修復我們之間被罷免事件損傷的友誼。不管罷免是否通過,我劉子龍發誓,我不會有一點私利,我永遠不來參選律師代表,我永遠不來參選理事和會長,我永遠只做一名普通律師,只做一名律協的編外監督員。”
罷免風波的制度原因
買樓風波的重要原因是預決算監督制度不夠健全
劉子龍的做法和發言使其他律師代表也深有感觸。不少律師代表們在大會的發言中直言利弊,指出律協在民選後運作上出現的問題,焦點還是集中在買樓上,甚至有律師提出,是否應該成立一個獨立的買樓調查委員會,對買樓事件作一次徹底的調查。
朱皓律師是這部分律師中的代表。朱皓髮言認爲,引發買樓風波的重要原因是新律協的預決算監督的制度不夠健全,並且理事會的權力過大,導致了當初買樓決策不夠公開。作爲對這種意見的迴應,律師代表大會在新的律協章程中設立了監事會,以類似於公司治理結構的方式來監督理事會和會長的作爲。
而朱皓和相當一部分律師認爲,僅僅這樣也是不夠的。要嚴格預決算制度的控制,來防止律協的機構擴張和權力的過度擴張,把律協的權職限定在自治、自律與爲律師服務上。
朱皓還認爲:“現在會長在買樓和其它一些事實上,被不少律師指責存在拿好處和以公款獲取私人關係的嫌疑。這其實和會長的本人人品無關,而和我們的制度設計有關——會長同時又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使他在邏輯上存在進行關聯交易的可能性。所以,我認爲如果一個律師想當會長,那他就應辭去工作,避免嫌疑。”他的建議獲得了一陣又一陣的掌聲。不少律師表示,他們認爲可以給全職會長以高薪,並舉例稱,香港、日本和英美等地的律協會長也是這樣做的。
對於這個制度設想,與會的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長石崗認爲也頗有道理,但同時他也認爲,這個設想的可操作性不強,他認爲在這樣的情況下,必須給出極高的年薪給會長,律協不一定給得起這份,而且這一做法會在深圳律師界引起新一輪的爭議與風波。
罷免風波的政策解釋
只要遵守遊戲規則,任何一個拳手都可以挑戰拳王
“出現這樣的風波是在我們的預料之中的,雖然比我們預想的激烈了一些。”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長石崗面對這場罷免風波頗有大將風度。
石崗繼續解釋:“深圳律協自從去年走在全國前面進行改革後,律協和律師的關係就產生了革命性的變化。他們之間不再是上下級的關係,徹底地轉變成服務者與被服務者之間的關係,轉變到了通過民主程序服從真理的關係。所以,公選出來的會長被懷疑是正常的,不懷疑卻要使我們考慮民主制度是否在正常運轉。”所以,他認爲,讓劉子龍在大會上發言質詢會長,就是對這種制度是否紮實的有效考驗。
“我們現在可以肯定,劉子龍的本意是好的,他的方式也是遵守民主博弈的程序的。所以,我想說,只要按照民主程序、制度走下去,這次拉不拉下會長我們都不會介意。”石崗點了根菸繼續深化他的說法。他打個比方:只要遵守遊戲規則,任何一個拳手都可以挑戰拳王,同樣,公選的會長要隨時迎接選民的監督,這正是陽光下的治權。
石崗坦言,作這樣的行業改革試驗,深圳市司法局早有打算:“我們預測,在3—5年時間內,民選律協在民主運作中會表現出各種運作和技術上的問題,這些問題又可能通過會員律師們和律協的博弈逐步解決,就像這次大會中提出的一些制度建設問題。這樣,我們就會逐步探索出一套從行業自治走向行業自我民主管理的模式。這種模式是走向小政府大社會的重要途徑之一。”
他認爲,這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中必須有人去做的一個試驗,“今天不去做,明天也得去做。晚做不如早做”。
罷免風波的懸念
罷免提案將在今天上午提交主席團審議,並由主席團和會員們表決是否可以作爲罷免議案
昨日的罷免提案將在今天上午提交主席團審議,並由主席團和會員們表決是否可以作爲罷免議案。一旦被通過,罷免會長的程序就將被正式啓動,對會長的罷免事由調查就會開始。
對此,在昨日會後已略顯疲憊的徐建說:“不管最後會出現怎樣的結果,我都會平靜面對。作爲一個民選的會長,從一開始就得面臨着這種風險。”他坦言當會長以來,最大的壓力就是怎樣處理好這種民主博弈的關係。但他又認爲,深圳律師這種高度參與的熱忱,使他看到一種希望。
由於昨日的大會中,有不少律師因爲對買樓等事件的不滿,也導致了他們對會長年度述職報告的不滿。今天上午,會員將對述職報告進行表決。這個報告是否會通過?如果不通過怎麼辦?
“如果述職報告不通過,那說明我徐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還沒得到廣大律師的認可。那我就會引咎辭職,這是作爲一個民選會長應該有的擔當。”徐建態度堅決地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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