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7月19日播發稿件《“走穴”醫生酒後操刀骨折病人最終喪命》,報道了天津大港醫院爲了爭奪病員,不顧條件限制,冒險從事高難度手術,致使一骨折病人經歷了第一次失敗的手術,被迫進行第二次手術時,“走穴”大夫酒後操刀,患者最終喪命的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廣泛反響,全國有上百家報紙、網站進行轉載。
天津市衛生局糾風辦副主任花紹來說,事件發生後,天津市衛生局高度重視,將這一事件在全行業進行通報,並責成大港醫院對違反工作紀律的醫護人員進行處理。
經大港醫院院長辦公會研究,大港醫院對本院骨科醫生李某給予行政嚴重警告處分,停職檢查,並處以所收物品3倍罰款;骨科主任楊某對此次醫療事故負有主要行政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作出書面檢查,扣發3個月獎金。天津醫院對本院醫生於某處以停職檢查處分。
大港醫院院長穆志遠告訴記者,醫院目前加強整頓工作,制定了“十要十不要”工作措施,包括“乙級以上手術,要進行認真的術前討論”、“超出二甲醫院的診療項目,要報醫務科和主管院長審批,請外院專家來院手術要填寫審批表”等。
爲制止醫務人員未經單位批准而外出行醫,杜絕醫生“走穴”現象,天津市衛生局近期加強了醫師院外會診管理工作,從邀請會診程序、受邀請人員資格、院外會診醫師責任等方面進行規範。天津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醫師私自到非執業註冊地點會診或手術的,一經發現,將按執業醫師法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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