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虛假廣告朱明迴應質疑:十問北京新興醫院
8月2日,《瞭望東方週刊》刊發《北京新興醫院鉅額廣告打造“包治百病”神話》的報道,對自稱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醫療水平最高”、“專業醫治不孕不育症的‘超級航母’”的北京新興醫院提出了多處質疑。
另據報道,有關部門已對該院的廣告展開調查。海淀工商分局此次調查將主要針對新興醫院的“廣告語”。比如,它在廣告中標榜的“五最”:規模最大、水平最高、設備最先進、技術力量最雄厚、服務質量最優,使用了絕對化語言;還有聲稱“國際化機構”、“極高治癒率”等等,缺乏權威機構認定。
調查1:北京新興醫院部分
1.您知道北京新興醫院嗎?
分析:由於北京新興醫院在很多家地方電視臺做廣告,因此它在本市市民中的“知名度”較高,再加上《瞭望東方週刊》對北京新興醫院的報道被各種媒體紛紛轉載,在社會上引發廣泛影響。因此在對本報讀者的調查中,100%的被訪者都表示知道新興醫院。
2.您相信北京新興醫院的電視廣告裏對治療結果的描述嗎?
分析:只有11%的被訪者對廣告內容表示相信,近半數的人則對新興醫院的廣告宣傳持懷疑態度。他們首先去懷疑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如果發現有可以信賴的成分,然後再去做不同程度的認同。
3您認爲患者爲何會相信北京新興醫院的廣告?
分析:57%人認爲高頻率的廣告爲北京新興醫院提高“知名度”立下了“汗馬功勞”,有人表示,謊話說3遍就跟真的有點像,說30遍就跟真的一樣。30%的被訪者認爲北京新興醫院是藉助了明星效應來包裝自己。
4.您認爲北京新興醫院的醫療廣告有無誇大宣傳?
分析:這項調查結果頗令人意外,竟然所有人都認爲北京新興醫院廣告有虛誇成分。被訪者普遍認爲,現在的廣告多多少少都會存在虛誇,只不過有的多些,有的少些,因此北京新興醫院的廣告“應該也是這樣”。
5.北京新興醫院懷疑被同行“陷害”,您如何看待此事?
分析:83%的人認爲,北京新興醫院事件不是被同行“陷害”,而是廣告確有問題。被訪者當中,絕大多數認爲北京新興醫院的廣告的確存在虛誇成分,並不是被同行“陷害”。其實,就連北京新興醫院的院長朱明自己也公開表示,“最大的”、“最好的”以及“所有的”等等這些絕對意義上的用詞存在不妥之處,他還“多次指令下面的部門改一下”,並且也承認自己不是“最好的”。而17%的被訪者對“有關‘新興風波’其實是惡性競爭導致的結果”這樣的觀點持贊同的態度,因爲他們認爲,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驅使下,可能會有醫院爲擠垮同行而“玩手段”。
調查2:電視醫療廣告部分
6.您會根據電視醫療廣告而去選擇醫院嗎?
分析:這個調查結果也令人意外,竟沒有人表示會根據電視醫療廣告選擇醫院,不知是不是受到了媒體的影響。39%的被訪者表示在選擇醫院時會對電視廣告宣傳中的醫院有所考慮,但他們不會完全寄希望於播放廣告的醫院。61%的被訪者表示一般不會因爲看了電視醫療廣告就選擇醫院,更有些人說“知名度不是宣傳出來的,醫院如果治癒率高,服務好,根本無需做廣告”。
7.您認爲什麼樣的電視醫療廣告應被取締??
分析:做廣告的目的就是要將自身優勢展現在衆人面前,因而被訪者對廣告內容存在誇大成分的現象有所心理準備。有讀者表示,“畢竟這也是廣告宣傳的一種手段。”調查表明,雖然大部分讀者可以接受醫療廣告中存在一定的虛誇成分,但還是有9%的被訪者認爲,醫療廣告不同於別的廣告,“它不能存在哪怕一點點的虛誇成分,否則就有可能對患者的健康帶來不利影響”。他們認爲,醫療廣告即使是稍有虛誇成分,也必須予以取締。
8.治療後,如果您發現實際效果與廣告宣傳不符,您怎麼辦?
分析:在調查中,只有13%的人表示會找醫院評理。他們認爲,廣告只是醫院的一種宣傳手段而已,是醫院借
助廣告宣傳一些效果不好的治療方案,故而應該找醫院評理。57%的人選擇到有關部門去討說法,原因是他們對醫院並不信任。有讀者表示“即使醫院有錯,他們也不會承認”,況且參與虛假廣告宣傳的涵蓋醫院、廣告公司及廣告審批部門等多個單位,不能單單說責任在誰,所以找國家有關部門討說法纔是首選。而30%的人選擇“認了”,理由是達不到滿意效果的原因很多,其中也可能包括自身原因,何況去找說法費時費力,效果還不一定好,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9.您認爲誰該對醫療廣告虛誇負責?
分析:17%的人選擇醫院,原因是醫院的醫療信息是廣告內容的最初來源,如果醫院真實的治療效果與廣告描述相符,虛假廣告就可能不會產生,所以醫院應該負有主要責任。9%的人認爲雖然播放廣告的媒體在獲利的同時也被問題醫院所利用,但它是問題廣告的主要傳播途徑,承擔責任是必然的。74%的人認爲審查廣告的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表示,廣告審查部門是問題廣告流入社會的重要關卡,正是因爲他們的審查失利才導致不實廣告鑽了空子。由此看來,國家某些監管部門應該加大監督和打擊力度了。
調查3:監管機制部分
10.名人代言廣告需要嚴格限制嗎?
分析:衆所周知,名人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名人蔘與廣告宣傳更有利於被宣傳者知名度的提高,因而名人做廣告更需抱着謹慎和負責的態度。對於名人代言廣告是否需要加以限制的問題,超過半數的人表示“需要”,因爲“公衆對於名人懷有信任感,如果名人蔘與不實廣告的宣傳,很可能誤導羣衆被騙”。30%的人認爲“不需要”,因爲名人代言廣告不過是一種合同行爲,名人無需爲廣告效果負責。
11.給虛誇廣告作代言人的名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分析:名人代言廣告,直接參與了虛假廣告的宣傳,造成公衆受到損失,名人是否應該承擔相應損失呢?57%的被調查者認爲“應該”,他們表示,名人不應該藉助公衆對他的信任和喜愛來給問題醫院做廣告,這直接說明了名人對公衆缺少責任感,缺乏敏銳的辨別力,應該爲自己的不負責承擔損失。35%的被調查者表示要視情節而定,因爲即使是虛假廣告它的虛假程度也有不同,對消費者的誤導程度也不同,帶來的傷害和損失就有不同。
12.您認爲,醫院發佈虛誇廣告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
分析:醫院發佈了虛誇廣告,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給患者帶來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醫院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呢?13%的人認爲,醫院應該立即停止發佈虛誇廣告,消除因不實廣告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有些被調查者表示,也許撤銷廣告的方式並不能挽回其已經造成的損失,但這至少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87%的人認爲醫院應該停業整頓,他們表示,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承載了衆多患者的信任,而利用信任來欺瞞患者的做法更是令人氣憤,因而令醫院停業整頓是必要的,應該給院方自省和重新樹立正確觀念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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