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教育一費制聽證方案泄露 雜費漲20%遭質疑
天津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辦法聽證會上午召開
結合天津市情況提出了收費原則收費標準和管理措施
北方網消息:爲貫徹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收費管理,治理教育亂收費,天津市政府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從2004年秋季新學年起全面實施“一費制”收費辦法。今天上午,市物價局召開了天津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聽證會,聘請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學生家長、學校校長以及有關方面代表對市教委提出的“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方案進行了論證。
按照國家三部委文件規定:“一費制”是指在嚴格覈定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課本費和作業本費標準的基礎上,一次性統一向學生收取費用。
根據國家規定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市教委、物價局、財政局提出了此次制定“一費制”收費標準的原則:
“一費制”構成中的中小學雜費標準不作調整,仍執行現行收費標準,即:小學、城鎮地區每生每學期60元,農村地區每生每學期33元;初中,城鎮地區每生每學期90元,農村地區每生每學期55元。
課本費、作業本費屬代收性收費,按以下原則納入“一費制”。即按照市教委、市新聞出版局《關於印發<天津市中小學2004年秋季教學用書目錄>的通知》規定,課本費專項用於購買納入我市《中小學用書目錄》管理的教材,區縣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可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從中選用。按照國家規定,市物價局和新聞出版局覈定教材價格。
作業本費本着“實用、夠用”和“市場價格”的原則確定。課本、作業本收費實行總量控制、學期結算、多退少不補的原則。
對“一費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將根據聽證會代表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報市政府批准後執法。
爲保證“一費制”收費辦法的貫徹實施,規範中小學收費行爲,完善中小學收費管理,增加學校收費的透明度,本市在出臺“一費制”收費辦法的同時,對“一費制”之外的中小學相關收費事項,提出五項規範管理措施:
一是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已聯合下發了《關於天津市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辦事項(試行)的通知》,對學校在“一費制”收費辦法之外,爲學生提供代辦事項所收取的費用進行嚴格控制、規範管理。
二是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政府舉辦的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就讀,其繳納費用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對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繼續實行免收雜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照2001年市政府38號令的有關規定實行減免雜費。
三是堅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各學校要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一費制”收費辦法中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以及其他代辦事項收費,均應予以公示。
四是“一費制”收費辦法實施後,對目前學校教學計劃內開展的信息技術教育課程及冬季爲學生取暖所發生的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調整雜費收費標準。
五是爲保證“一費制”的順利實施和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運轉,各區縣財政、教育部門應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天津市財政局《關於修訂天津市中小學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的通知》(津教委財[2001]222號)文件要求,覈定中小學公用經費預算,落實財政預算內公用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