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被告人因被公司辭退心生不滿,竟持仿真槍搶劫公司工資款近24萬元,案發後被告人到公安機關投案。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8月16日,被告人以一審量刑過重爲由提起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2月,被告人韓某被本市某公司辭退後,便圖謀搶劫公司的工資款予以報復。併購買了仿真玩具手槍等作案工具,竄至公司通常提款的銀行門口等候,案發當日上午9時許,該公司出納員李某與金某乘車到銀行支取工資款,取款後,金某與司機到另一家銀行換零錢,被告人韓某乘機竄到車前,持仿真手槍對李某進行威脅,並將裝有239800元的書包搶走。同年3月21日,被告人李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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