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董必武向中央建議編寫清史,建議受到毛澤東和周恩來的重視,但由於當時條件不具備,沒有正式展開。
1959年,周恩來委託時任北京市副市長的吳晗制定清史編纂方案,但因遇到三年自然災害,這一項目被停。
1963年,毛澤東主席邀集范文瀾等歷史學家,討論纂修清史的問題。
1965年,決定在中國人民大學成立“七人清史編纂委員會”,後因“文化大革命”開始,清史編纂工作被迫擱淺。
“文革”後,鄧小平向中國社會科學院轉發了一封專家來信,要求開始清史纂修工作。學術界當時曾籌議纂修清史,並初步擬訂了編纂規劃。但由於當時剛剛改革開放,百廢待舉,此提議再度被擱置。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清史研究進入更加有組織的狀態,僅全國性的或國際的清史學術討論會,連續舉行了八屆。以唯物史觀爲指導撰寫的清代通史,如戴逸主編兩卷本的《簡明清史》和王戎笙主編10卷本的《清代全史》先後問世。
2002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決定——啓動清史纂修工程。同年12月12日,中央14個部門組成了“清史編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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