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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新近出臺《肉菜(農貿)市場管理規範》,規定對有不良記錄的經營業戶,市場開辦者要及時在公示欄予以公佈,並在該攤檔的顯著位置設立警示牌。
這項規範還規定,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燒臘檔售貨員與收款員要分開;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的售貨員不準塗指甲油,不準留長指甲和配戴首飾;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必須有清潔外罩覆蓋,售貨員必須用專用工具取貨。
此外,規範還要求,食品經營區域與非食品經營區域分開設置;營業期間市場應做好保潔,定期滅蟲除害;各攤點、店鋪產生的垃圾應實行桶裝或袋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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