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古以來風調雨順省泰民安的魚米之鄉江南浙江,今年可謂是天災人禍不斷。前有海寧一把大火燒死老人數十名,再有金華氟礦倒塌死傷十多人,台州雷擊打死圍聚百姓十五人。後有雲娜不期而至,經濟損失姑且不論,光是風吹雨打泥石流,就活生生奪去一百多條生命。
痛定思痛,官以民爲本,浙江省近日作出決定,因工作不力而導致地方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其主要領導的晉升將被一票否決,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一年內發生一起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事故或發生三起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工礦企業重大事故的,事故發生地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檢查。
一年內凡縣(市、區)存在兩處以上、鄉(鎮)存在一處以上非法生產的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且未按有關規定查處而導致死亡事故發生的,對縣(市、區)和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給予處分。
浙江省去年共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工礦企業事故十八起,按規定已結案十七起,有二十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十二人被追究行政責任。
責任量化,中國官場的新遊戲規則,讓浙江的官員們再一次體會到手中權力的份量與責任。
浙江省政府一直以來重視安全,但浙江省事故總量仍居高不下,事故死亡人數位居全國前列,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各類事故隱患大量存在。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省各類事故導致死亡人數達四千四百零八人,同比上升百分之六點八。
浙江省政府因此痛下決心,人禍必須人治加法治,決定從明年起,三年內努力實現全省各類事故總量、事故死亡人員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年增長率爲零,併力爭有所下降;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等重點高危行業和領域事故多髮狀況得到遏制。這一目標,讓浙江的官員和生產者都能掂量出其中沉甸甸的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