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政“一把手”成腐敗高發人羣,這似乎已是個不爭的事實。從慕馬案中的17個“一把手”到馬德案件中牽出的大批幹部;從江西上饒原市委書記畏罪自殺,到近期個別省的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相繼“出事”,人們都會得出這個結論。爲什麼“一把手”容易出事?西方人有句著名的“老話”:“權力傾向於腐敗,絕對的權力傾向於絕對的腐敗”。
領導幹部權力過大,固然是個問題,但如果權力變大時受到的監督相應增大,“一把手”想腐敗也不會那麼容易。在現行體制下,我們的權力架構是金字塔形,絕對的權力就是那個塔尖。不幸的是,現實監督力量的架構,也是金字塔形,而不是“倒金字塔”:權力越大,受到的監督反而減小。手中握有重權,可調動的社會資源如此之多;爲了謀取私利而鑽牆打洞,拉攏、“攻關”者又是如此之多,“一把手”縱是聖人又能抵擋幾次!
對“一把手”的監督乏力,並不能說明我們缺少實施監督的辦法和手段,相反,黨紀國法作出的相關規定非常之多。從反腐敗法規建設上講,僅十五大到去年11月初,全國省部級以上機關制定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就達2000項,其中中央紀委、監察部制定了120多項,去年底頒佈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更是明確提出“一把手”是監督重點,並規定了十項監督制度。從監督主體上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國家檢察機關等,是專職監督機構,各級人大、政協對黨政幹部有監督的權利和義務,新聞媒體、普通黨員和人民羣衆可以對黨政領導幹部的腐敗行爲進行曝光、檢舉。
既然在監督上“有法可依”,監督的主體又多種多樣,爲什麼“一把手”仍頻繁“落馬”?只能得出一個結論:相當部分的監督措施沒得到有效執行,甚至形同虛設。囿於現實國情,不少監督主體要監督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難上加難,甚至根本不可能。以一個地級市而言,且不說平頭百姓監督市長、市委書記形如笑話,黨政圈內人要實施監督也難度極大。具體講,省委、省紀委領導遠在省會,想時時“看住”市級幹部不太可能。不少領導幹部還有這樣一種認識:既然省委將管理幾百萬人口的重任交給了書記、市長,就得有“基本的信任”,放手讓他們幹事,有點小毛病、做事出點格似乎也可原諒。近年來,不少市長、市委書記的貪污受賄案件,都是在中紀委相關部門直接推動下才得以查處的,這是對少數地區“上級監督下級也難”現象的最好佐證。再看同級監督。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紀委有權對同級黨委的領導人進行監督,但事實上,紀委是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工作,紀委書記、監察局長的任職,市委書記有相當的“說話權”,紀檢幹部的工資、住房、子女上學與就業等現實問題,都要在本地解決,在這種情況下,你叫紀委書記如何放心大膽地監督市委書記?這些情況,總結起來講,就是“三太現象”:“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
有鑑於此,一些專家提出,要想有效監督住“一把手”,首先應該對現行的反腐監督機制進行改革。一些人提出,應該像海關等部門一樣,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實行垂直管理,地方紀檢幹部只受上級紀檢機關領導,工資、住房、福利等與地方政府無涉,成爲一支獨立的外部監督力量。這種提議與黨章等現行黨內法規相悖,暫無實現可能。還有些專家建議,綜合借鑑美國、印度、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反腐敗機構設置經驗,成立中央反貪局或國家反貪總局,形成一支各級“一把手”無法左右的強大的專職監督隊伍。這些構想只是一家之言,但其出發點都是爲了解決監督不到位的問題。
有效監督“一把手”,還必須對“一把手”的權力進行有效分解和制衡。在當前黨委議行合一體制下,這一點特別重要。要分權,先得析權,“一把手”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哪些事情,先要搞清楚,不能有封建官吏思想,以爲我當個縣令、知府,這一畝三分地上大小雜事都是我管,我說了纔算。在分權時,關鍵要分清哪些是決策權,哪些是執行權,哪些是監督權,這三種權力絕不可集於“一把手”一人之手。其次,對“一把手”行事要在程序上作嚴格規定,特別是對重大問題作決策時,必須嚴格“走程序”,哪一道都不能少,次序也不能亂,防止“一把手”暗中搞“貓膩”。再有,在重大決策上,要以黨委全委會票決爲主,必須由常委會決策,必須搞一人一票,決不允許“一把手”先說話,其他人跟着喊好。說到底,這些分解和制衡“一把手”權力的事,不可能由“一把手”本人提出並實行,必須成爲一種制度來強制實行。反腐敗,歸根到底還是要靠制度。
前幾年,關於高薪養廉的提法曾引起爭議。目前,少數地方開始試行黨政官員廉潔從政退休金制度,這實際是另一種形式的“高薪養廉”。這種辦法的實質在於,將官員廉潔從政行爲與其可能獲得的豐厚利潤聯繫在一起,提高其搞腐敗的成本。而且,官員廉潔從政的時間越長,積累的利益就越多,他就越不敢輕易腐敗。我認爲,在經濟條件許可的地方,可以推行這一做法。清廉的“一把手”貢獻更大,他們的廉潔從政金應該設得更高些。想想退休後可以安心地領到一筆豐厚的養老金,“一把手”們何必鋌而走險去腐敗呢!這種爲爭取正當利益而激發出的內省之力,恐怕比外部監督力量要大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