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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些原則性的表述,一項政策或者法律,當它特別強調維護某一部分人的利益時,往往潛在着對另一部分人利益的損害。因此,當我們考量一項有可能出臺的政策或法律時,如果能從其潛在損害角度進行審視,也許是一種思路。
我想,最近媒體報道的男女同齡退休可能寫進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消息,似乎可以從上述角度進行解讀。
如果該建議獲得通過,它保障的是全體女性的利益嗎?字面上看是,但實際情況肯定不是。應該說,它保障的是那些有知識有專業技能的女性的利益。你無法想像,一個鞋廠女工或者紡紗女工可以幹到60歲退休。事實上,在那些勞動密集型企業,女職工幹到40歲很多人就已經力不從心。這時候,退休,一方面是來自企業的壓力,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也是她們自己的意願。在傳統重工業城市,解決40多歲退休女工的生計問題一直是當地政府的工作重點。這還不包括那些私營工廠的女工,過了40歲,她們絕大多數人恐怕只有返回農村老家一條路。因此,上述建議對於那些從事勞動密集型工作的女性很難產生實際意義。
表面來看,這個建議擴張了一部分婦女的利益,但並未對另一部分婦女構成實質性損害。然而果真如此嗎?答案我認爲是否定的。我們知道,人的價值很難有一個絕對的標準,關鍵要看他(她)在特定人羣中的相對位置。比如我們都知道這樣一句話:不到北京不知道自己官小。如果你是個處級幹部,在北京啥都不是,但到了縣裏卻了不得。這就是所謂“相對位置”。從這個角度看,有知識有專業技能的女性推遲退休,無疑將拉大與那些勞動密集型婦女的相對距離,從而加劇事實上的不平等。因此,它對後者的利益構成了潛在的損害。如果這種損害還不很容易理解的話,我可以舉一個類似的例子。假如政策規定,所有人按照相同的金額納稅,表面看似乎是平等的,但實際上卻由於人們貧富懸殊而產生巨大的不公平:窮人從十元錢中拿一元錢與富人從一億元中拿一元錢,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而男女同齡退休的建議,對於全體女性來說,同樣也可能用表面平等掩蓋了實質上的不平等———很顯然,絕大多數勞動密集型女性將無緣享受此項優惠。它有可能進一步加劇女性羣體的兩級分化,而這顯然不是倡議者的本意。
當然,我們不能由於一項政策或者法律向一部分人傾斜(事實上這幾乎是必然的),就說它不必要,甚至上升到道德高度。關鍵我們要看這項政策或法律的制定者到底想要什麼。也就是說,任何政策或法律都具有某種鼓勵性色彩,隱含着對符合制定者想法的人進行獎勵。其實,這已經從男女同齡退休的建議者那裏表達得非常清楚:鑑於婦女受教育水平的不斷提高……
也就是說,這個建議也可以理解爲國家下決心進行產業轉型的一個信號:勞動密集型(至少在未來)是沒有出路的,政府將鼓勵產業知識化和專業化。而男女同齡退休,就是對符合這種要求的女性的一種獎勵。反過來說,至少在這一政策或者法律建議中,缺少勞動密集型婦女的位置。也許今後我們還會繼續看到,從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人羣(不論男女)將越來越邊緣化,他們甚至被迫越來越採取某種極端的姿態(比如“集體跳樓秀”)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近的例子,是15個姑娘因此走上了樓頂。對她們來說,男女同齡退休將是怎樣一種奢望。
倒是對於那些涉及教育產業的股票,該建議或可視爲一個小小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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