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天津市塘沽和大港分局相繼破獲兩起特大租車抵押詐騙案”,嫌犯在不長的時間裏,從各汽車租賃公司租出了各式轎車,從一般的夏利、桑塔納,到帕薩特、豐田,共計171輛,騙取現金高達500餘萬元……
案件一:租車詐騙案的“死結”
2004年1月9日,塘沽經偵支隊民警在工作中獲悉,最近有不少人找到塘沽世紀通訊經營部老闆劉某討債,劉被債主逼得不敢露面,據傳與詐騙有關。
驚聞特大“租車抵押案”
經初步調查,26歲的劉某一直開店經營有關手機業務,但經營不善賠了不少錢,此次被衆人追債是因其“擁有”的多部私家車抵押給對方,捲走了大量保證金。而事主後來才知道,劉某的車全都是從汽車租賃公司租來的。
當晚,經偵支隊組織了專案會議。針對案件的相關特點,民警決定直接與劉接觸。1月12日上午,劉某主動來到經偵支隊“說明問題”,經驗豐富的支隊領導接待了他。未曾想,劉一開口就嚇了人一跳:“我已經租了六七十輛轎車,全抵押給了別人,具體抵給誰我也搞不清了,大概押了二三百萬元吧。這事都是陳某他們攛掇乾的,其實我沒弄到錢,是他們把我坑了……”。
劉某7個多小時的敘述,辦案民警終於弄明白了劉“報案”稱被坑害的根由。劉口中的陳某,原爲某化工廠職工,現倒賣二手手機,因而與劉某成了朋友。而那幾個被劉稱爲坑他的金某、李某等4人,均是陳某的老鄉兼好友。根據劉某所述,他手機生意虧本找陳借了2萬元現金,因無錢償還,陳後來找其索要一輛桑塔納轎車做抵押,劉無奈按其“安排”租了一輛桑塔納給陳無償使用。“就是說這車由我交租金,他不出錢。我每個月還要還他借款數額10%的利息。後來我更還不了錢,他又找到李某說能借錢給我,還要用車作抵押,不同的是這回不但要利息還要好處費。我沒辦法還錢,就又借錢,再去租車……就這樣陷入了死循環,我被他們坑得租了這麼多輛車……”
鎖定主要嫌疑人
案情分析會上,大家一直認爲這是一起典型的詐騙案。再根據劉將抵押來的非法所得用於還債——等同於非法佔爲己有這一事實,其行爲符合《刑法》中有關詐騙罪的要件,應是此案主要嫌疑人。
在進一步向抵押人取證後,劉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根據劉某的回憶和相關記錄,辦案民警開始逐一調查每輛車的來源和去向。而劉某被拘留的消息傳出後,塘沽數家汽車租賃公司和數位抵押車主紛紛找到經偵支隊反映有關情況。
隨着調查,陳某的嫌疑漸漸暴露出來,只是一直沒找到證據。3月22日,在調查獲悉其曾主動提出將自己的吉利車以劉某的名義抵押給別人獲取贓款後,相關證據已充分,民警一邊制定周密的抓捕計劃,一邊讓陳過來取證。陳來到經偵支隊,卻發現等待他的是一張刑拘通知書和冰冷的手銬。
陳某很快承認通過找人給劉借錢,從中掙取租車“好處費”及“利息”的犯罪事實,且稱自己從未威脅過劉,劉某不斷租車的原因可能有“還款壓力”,更多是其自願。民警又很快獲取了陳的同夥——同樣爲劉某聯繫下家的金某、李某等4人的犯罪證據。很快,金某也被抓捕歸案。而李某等3人則已聞風而逃。這一特大“租車抵押詐騙案”的主要嫌犯劉某、陳某、金某於4月底被先後依法逮捕。
苦追車大獲全勝
民警根據劉、陳等人的交代與塘沽所有的汽車租賃公司聯繫,終於查明:劉某從2003年8月開始,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僅憑一張身份證即從塘沽數家租賃公司成功租出豐田、帕薩特等轎車73輛,後又獨自或經陳某等人之手抵押給孫某等78名受害人(存在同一輛車抵押給前者,只拿錢不給車,再將車抵押給後者———即“一車多押”),共獲贓款304萬元。贓款的流向也逐步得到查實,其中,主要嫌疑人劉某實際獲贓款並不多,這也正是其自稱被“坑”的原因。
案情雖已水落石出,然而卻遠遠沒有結束。由於是拿錢抵押來的車,大多數手握合同的“車主”拒絕交出本應爲租賃公司所有的車輛,追車成了一大難題。辦案民警從接手辦案開始便同時踏上漫漫追車路。一部分“車主”的聯繫電話關機,要尋找“隱身人”只能數次往返奔波。而找到了車,還得耐心曉以利害,說服當事人先交出車輛……
截至5月底,73輛車終於被全部成功追回。同時,民警還在追查行動中爲羣衆挽回大量的經濟損失,此案大獲全勝。
案例二:打涉車犯罪再破詐騙大案
無獨有偶。在目前正緊張進行的全市嚴打涉車違法犯罪專項鬥爭中,大港警方根據點滴線索深入挖掘,多警種聯合奮戰數晝夜,再度破獲一起與之類似的特大“租車抵押詐騙案”,主要嫌犯高某、張某等人近日相繼落網,並被依法刑事拘留。初步調查,嫌犯共從大港34家汽車租賃公司(其中多爲無證照的個人非法租賃公司)租走帕薩特、寶來等轎車98輛,全部用於抵押“貸款”,初步查實涉案金額達200餘萬元。此案的順利告破,在大港轟動一時。
“搶車”引發連鎖反應
8月4日上午10時許,大港中塘鎮薛衛臺村村民薛某來到大港刑偵六大隊報案,稱自己抵押來的汽車差點被人搶了。據薛某稱,今年3月底,他通過熟人認識的朋友張某等以一輛有牌照、行駛證的黑色桑塔納車作抵押,找他借走3萬元錢。“當時他給我打了收據,雙方說好不要利息,借3個月,6月底還款取車,其間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等全由他負責……其實咱也沒別的想法,就是想自個兒也開開車。再說,熟人介紹的哪好意思駁啊?誰知,到了6月底也不見他來取車,打手機聯繫總說再等幾天,後來就打不通了……最可氣的是,昨天在中塘碰到一個自稱大港某租賃公司的人,愣說這車是他們公司的,就要開走,想搶我的車……幸好我反應快,纔沒讓他們得逞,就來報案了。”
當日下午,民警在對大港金馳、榮欣、霞光等6家租賃公司進行摸排發現,近期僅用“張家福”名字騙走的各類轎車高達34輛,現已與張某失去聯繫。再查以高某名義租的車,又有近30輛。
從速抓捕主要嫌犯
8月5日一早,大港分局主管刑偵的薛從起副局長組織召開專案會議。“當前已有證據證明高某、張某二人涉嫌鉅額詐騙,爲避免攜款外逃,應火速抓捕,制定相關審訊措施,力爭迅速突破。”抓捕行動由刑偵支隊副支隊長董憲利具體指揮,迅速摸清了張、高的住處及日常活動規律。
就在專案民警要對張某實施定點抓捕時,5日中午12時許,張某來到分局投案自首。根據張某的交代,民警兵分兩路,一路負責抓捕高某,一路清查所有可能涉案的租賃公司。經查,高某經常開一輛大吉普出入,間或換一輛“紅旗”,身邊常跟着幾個“保鏢”。抓捕民警很快撒了出去。下午3時許,第一組報告:高已10多天未曾回家,常去的一暫住處也沒人;4時,第三組報告,在堆山公園發現了高某的吉普車,但車上沒人。董副支隊長迅速帶領一大隊隊長李斌、中塘所所長韓忠年、上古林所所長高鳳海等人趕到堆山公園,設伏守候。
晚7時許,兩名“保鏢”出現準備將車開走,被祕密抓獲。經查,夏某(35歲,本市人)、韓某(26歲,黑龍江人)從去年11月底開始追隨高某左右,負責保衛等“事務”。經突審,二人交代高某現正在大港步行街一遊戲廳內,民警隨即趕往將渾然不覺的高某抓獲。
“租車抵貸”觸目驚心
現年22歲的高某家境殷實,本是鐵路部門職工,在大港“混”得也有幾分名氣,很多人都知他有些“神通”。35歲的張某出身幹部家庭,本不缺錢,初步交代自己最初是租了高某一部車後感覺受了騙,找高討要“公道”時被高拉下了水,隨其結夥作案。已奮戰兩晝夜的民警繼續全力投入追查車源,至8月7日,民警根據二人交代共走訪了大港城區及油田內的61家大小租賃公司,發現其中34家都涉及此案,從普通夏利到高檔帕薩特,共有98輛車,涉及100多名當事人。看着錢像水一樣涌入,高某詐騙團伙的成員十分“振奮”。有了贓款,高、張等人開始吃喝嫖賭大肆揮霍。二人尤其嗜賭,且出手大方,自然深得賭壇“高手”們歡迎。高某曾在一次輸掉4萬元後,笑稱“開車去‘換’點零錢”,果然,不久就打車拿回來4萬,還有一次輸了14萬元。目前二人供認,這100多萬贓款幾乎已被揮霍一空。
目前,警方仍在開展積極追車工作,已追回轎車13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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