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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李某、張某、孫某三名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男子在刑滿釋放後狼狽爲奸、重操舊業,於去年6月至9月期間,多次深夜竄至天津市河西區、河東區的多處小區內,由孫某、張某在樓下望風,李某爬陽臺鑽窗入室,趁失主夜深入睡之機,竊得室內失主衣褲口袋內的手機、現金以及室內的皮包、筆記本電腦等物品,先後作案九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23日上午,這三名男子因涉嫌盜竊罪在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針對本案的特點,主審法官提醒廣大市民深夜入睡時要將門窗鎖好,並把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妥善保管。
昨天的庭審中,被告人李某對起訴全部事實予以承認,被告人孫某表示只參與了兩起作案,而被告人張某表示只參與一起。據被告人李某當庭的供述,他在出獄後暫住在被告人張某的住處,他們三人均沒有職業,便重操舊業,以盜竊爲生,他在三人中歲數小,便由他實施鑽窗入室偷竊,被告人張某、孫某分別暫住在河東和河西,對這兩個區比較熟悉,因此他們就選擇在這兩個區深夜作案。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並且認爲,雖然被告人孫某、張某對部分犯罪事實不予承認,但被告人李某的當庭供述及證人證言相互印證其他兩名被告人蔘與盜竊的行爲,三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23000餘元,數額巨大,應以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三被告人均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合議庭宣佈擇期對此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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