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教委獲悉,今年10月1日起,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凡是想從事對外漢語教學工作,都可以按照國家教育部頒佈的《漢語作爲外語教學能力認定辦法》,參加考試認定。通過認定的人員將主要在國內的中學、大學或是在國外從事對外漢語教學工作。
參加認定人員的範圍擴大
以往認定對象只針對國內在崗對外漢語教師,目前認定範圍擴展到已經或打算從事對外漢語教學工作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對經認定達到相應標準的人員,頒發《漢語作爲外語教學能力證書》(以下簡稱《能力證書》)。
認定基本條件
《能力證書》申請者應熱愛漢語教學工作、熱心介紹中國文化、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須具有大專(含)以上學歷和必要的普通話水平。其中的中國公民應具有相當於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或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合格水平。
《能力證書》分初、中、高級三類
取得初級證書者應當具備漢語作爲外語教學的基本知識,能夠對母語爲非漢語學習者進行基礎性的漢語教學工作;
取得中級證書者應當具備漢語作爲外語教學的較完備的知識,能夠對母語爲非漢語學習者進行較爲系統的漢語教學工作;
取得高級證書者應當具備漢語作爲外語教學的完備的知識,能夠對母語爲非漢語學習者進行系統性、專業性的漢語教學和相關的科學研究。
獲得證書須通過哪些考試
申請初級證書的考試科目爲:現代漢語基本知識、中國文化基礎常識、普通話水平。
申請中級證書的考試科目爲:現代漢語、漢語作爲外語教學理論、中國文化基本知識。
申請高級證書的考試科目爲:現代漢語及古代漢語、語言學及漢語作爲外語教學理論、中國文化。
其中,申請中級、高級證書者普通話水平需達到中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定的二級甲等以上。
此外,對外漢語專業畢業的本科生可免試申請《能力證書(中級)》;對外漢語專業方向畢業的研究生可免試申請《能力證書(高級)》。中國語言文學專業畢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免試漢語類科目。何時通過各門考試,何時申請證書,沒有時間限制。
申請認定需要提供6項材料
《能力證書》申請者必須向申請受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1)《漢語作爲外語教學能力證書申請表》(一式兩份);(2)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3)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4)考試成績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符合免考試科目者須提交所要求的證書原件及複印件);(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6)外語水平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凡是在申請證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經認定委員會覈實,不予認定;已經獲得《漢語作爲外語教學能力證書》者,由認定委員會予以註銷。
這項認定工作每年定期進行。申請證書者須先通過能力考試,憑考試合格成績申請證書。申報考試和申請證書的具體時間及承辦機構由認定委員會決定。
由於《漢語作爲外語教學能力認定辦法》從今年10月1日起已開始施行,1990年6月23日發佈的《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同時廢止,《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同時失效,必須更換《能力證書(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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