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隨着近年天津市農民工子女在津入學人數的逐年增多,爲保證這些孩子都能接受優質的教育,市教委出臺了專門解決在津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意見。意見規定,要讓農民工子女接受平等的義務教育,農民工子女就學實行屬地管理,各區縣教育局都有指定的公辦中小學無條件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不再收取借讀費和其他形式的贊助費。同時,給在津入學的農民工子女建立臨時學籍,不單獨編班,在升學、評優、加入團隊組織等方面,與本市學生一視同仁。
在指定校就讀取消借讀費贊助費
在津務工農民工子女的就學問題已被納入本市教育發展的總體規劃,根據規定,各區縣教育局指定的公辦中小學必須無條件接收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入學,對因容量有限、接收有困難的學校,將由區縣教育局統籌協調解決。農民工子女要按規定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公辦學校就讀,繳納的費用與本市學生相同。除此之外,學校不得再收取借讀費和其他形式的贊助費。對於擇校入學者,其教育收費與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須憑臨時居住證入學
凡是隨父母在本市暫時居住的6至15週歲的農民工子女,如果沒有完成義務教育,可以在本市指定的公辦中小學繼續上學。符合上述條件的兒童、少年,必須持本市臨時居住證,向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審覈批准後,到指定的公辦中小學辦理入學手續。
開設“綠色通道”支持困難學生
由於農民工流動性強,各區縣教育局和接收學校將爲農民工子女開設教育“綠色通道”,簡化手續,做到隨時發生、隨時辦理。在辦理轉入、轉出手續時,教育局和學校會嚴格把關,防止學生輟學;對需要臨時插班的學生,學校會隨時接納。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殘疾學生,各區縣教育局和學校將通過設立助學基金、減免費用等措施,爲他們提供必要的支持。
升初中按現行辦法執行
農民工子女在本市入學就讀要建立臨時學籍,單獨造冊,納入本市大學籍的統一管理。接收學校不得將農民工子女單獨編班。對完成義務教育學業,經考試考覈合格的學生,應該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小學畢業後,需要繼續在本市就讀初中的學生,將按照本市現行的初中招生辦法執行。
因人施教平等學習
針對農民工子女文化背景、語言、生活習慣等方面差異較大的實際情況,各學校要在教學方法、課程設置、學生區域差異以及心理特點和行爲習慣等方面因人施教、分類要求、分層指導。同時,還要建立與農民工子女家庭的聯繫制度,加強雙向交流與溝通。
此外,還要在學校創設平等的學習環境,促進農民工子女與本地學生的融合:在學生管理、評優獎勵、考試競賽、文體活動、加入團隊組織等方面,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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